在歷史文獻記載中,傳說公元前2600年左右,麵包是由一個做餅的埃及奴隸,無意中發明的,之後埃及人繼續用酵母菌實驗,成了世界上第一代職業麵包師。
麵包也寫作麵包,一種用五穀磨粉製作並加熱而製成的食品。它以小麥粉為主要原料,以酵母、雞蛋、油脂、糖、鹽等為輔料,加水調製成麵糰,經過分割、成形、醒發、焙烤、冷卻等過程加工而成的焙烤食品。以麵包為日常主要碳水化合物來源的國家主要集中在歐洲、北美、南美、澳洲、中東以及曾經經歷歐洲殖民主義統治的亞洲、非洲的一些國家。
在歷史文獻記載中,傳說公元前2600年左右,麵包是由一個做餅的埃及奴隸,無意中發明的,之後埃及人繼續用酵母菌實驗,成了世界上第一代職業麵包師。
麵包也寫作麵包,一種用五穀磨粉製作並加熱而製成的食品。它以小麥粉為主要原料,以酵母、雞蛋、油脂、糖、鹽等為輔料,加水調製成麵糰,經過分割、成形、醒發、焙烤、冷卻等過程加工而成的焙烤食品。以麵包為日常主要碳水化合物來源的國家主要集中在歐洲、北美、南美、澳洲、中東以及曾經經歷歐洲殖民主義統治的亞洲、非洲的一些國家。
麵包是由埃及人在公元前六千年發明的,麵包由埃及人發明透過希臘傳入羅馬,經過改良後傳到歐洲大陸,而歐洲各國藉助科技之力,將麵包製作技術不斷精進,如今世界各國的麵包,都揉合了當地精華。
麵包起源於一種粗糙、沙礫般的扁餅,最早烘製這種扁餅的人類,可能是石器時代瑞士的湖濱居民,在八千多年前就懂得把穀物舂碎,羼水,在熱石頭上烘烤。歷史學家把發酵麵包追溯到公元前二千前到三千年之間的埃及,當時大概是野生酵母侵入生麵糰,便產生了世界上第一個發麵餅,埃及人後來發明的烘爐,把烘製麵包變成一種手藝,創制了五十多種不同形狀,如圓形、立方形、麻花形、動物形等。
1936年,紐約大都會美術博物院一遠征隊在埃及阿塞西夫谷發現了少數三千五百年前的麵包,令遠征隊科學家吃驚的是,其中有些幾乎像現代的裸麥麵包。
摩西把希伯來人帶出埃及,他們把古代制面包的秘方帶出來。到了耶穌時代,巴勒斯坦所有城市都有出售麵包的作坊。
羅馬人進一步改進制面包的方法,發明了圓頂厚壁長柄木杓爐,這個名稱來自烘製麵包時用以推動麵包的長柄鏟形木杓。他們還發明瞭水推磨和最早的麵粉攪拌機,用馬和驢推動。羅馬人重視麵包,用來作為福利計劃的一部分。
中世紀的歐洲人一般都吃粗糙的黑麵包,最初白麵包只用於教堂儀式,原先只有修道院和寺院中才有烘爐,後來領主宅邸中也有這種裝置,富人開始用烘爐製造白麵包供自己食用,因此白麵包成為特權階級的食品,地位越高,麵包越白,如今情況倒過來,一般認為白麵包是普通麵包,深色的雜樣麵包價錢要貴得多。
關於麵包最富有靈感的創新,大概出現於十八世紀時的英國,那時有位名叫蒙塔古的貴族,三明治四世伯爵,令人在兩片面間夾上肉,使他能邊吃邊賭博,那種粗製的三明治就此改變了世人的飲食習慣。
有“港島四大才子”之稱的蔡瀾,講飲、講食、講玩一樣揮灑自如,擁有“粉絲”無數。讓我們一道沉浸在蔡瀾妙趣橫生而又見解獨到的“食壇”中。
正如星洲沒有星洲炒米一樣,海南並沒有海南雞飯。
我到海南島到處找,找不到,問海南島的本地人,他們卻說:“有呀!”但給我吃的,卻不是我印象中的海南雞飯。那麼海南雞飯到底是誰發明的呢?追溯起來,應該歸功於新加坡“瑞記”餐廳的老闆莫履瑞這個人。莫履瑞在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從海南島到新加坡,以賣雞飯為生,他與一般小販不同,用雙手提著兩個竹籠:一個裝雞,一個裝飯,圓圓胖胖的飯球頗有特色。如今,東南亞各地都出現海南雞飯,在國際酒店的咖啡廳或房間服務中,海南雞飯更和雲吞麵、印尼炒飯等被列入“亞洲特色”的菜牌中。
但是,現在市面許多食肆中所謂的海南雞飯,只不過是普通的白斬雞和白飯,其實完全不是那麼一回事,真正的海南雞飯,做法並不簡單。製作海南雞飯,要用大量的連皮大蒜和生薑在油中炸一炸,再將一把蔥捲起來,以及馬來人叫“馬蘭”的香葉,一起塞進雞肚子中。
然後再煮一大鍋水,水開後加入一匙鹽;水再開,再加鹽,憑經驗決定水的鹹度。雞外皮抹上一層鹽,把雞放入湯中,燙5分鐘,撈起,過冷水河,水再開時,再燙一次。要看雞的大小,來決定燙煮的次數,不能默守陳規。最後把雞掛起風乾。燙過雞的水錶面浮著一層雞油,用它放入鍋中炸香乾蔥,再把米放入鍋中炒一炒,炒過的米放入另一個鍋中煮,煮飯的水也是用剛才燙雞的湯。用一半湯煮飯,另一半留著,加入高麗菜和冬菜一起煮,成為配湯。
用雞湯煮出來的飯,一粒粒獨立成形,還包著一層雞油,發出光彩,此飯方能稱得上正宗。吃時淋上醬油,單單是白飯,不吃雞肉,已是天下美味,無處覓。偶爾在飯中吃到炸得略焦的幹蔥粒,更香。
到食肆吃海南雞,點這道菜一般都是半隻雞或一隻雞,斬件上桌,碟底鋪有黃瓜片,有時覺得黃瓜比肉更好吃。
而雞肉是在什麼狀況之下最完美的呢?就是,絕對不能全熟。全熟的肉就像是爛布,完全吃不出雞的香味;要骨頭周圍的肉略微桃色,雞的骨髓還是帶著血的,才算合格。懂得吃海南雞的人,最享受那層皮。當今流行所謂的雞皮不肥不好吃,皮和肉之間有一層喱狀的膠汁最上乘。當時不知道什麼叫膽固醇,也沒有汙染,吃雞的皮,吸雞骨中的髓,大樂也。
如果嫌肉不夠,可多叫一碟雞雜,裡面有雞心、雞肝和雞腎、雞腸等,蘸著醬油吃,也是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