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有對講機。對講機是John Kermode於二十世紀二十年代發明的一種雙向行動通訊工具。此裝置在不需要任何網路支援的情況下,就可以通話,沒有話費產生,適用於相對固定且頻繁通話的場合。對講機已成為警察、緊急服務、工商業等使用者非常有價值的通訊工具。
1949年有對講機。對講機是John Kermode於二十世紀二十年代發明的一種雙向行動通訊工具。此裝置在不需要任何網路支援的情況下,就可以通話,沒有話費產生,適用於相對固定且頻繁通話的場合。對講機已成為警察、緊急服務、工商業等使用者非常有價值的通訊工具。
1949年有橡膠熱水袋,橡膠熱水袋由中空橡膠袋身、金屬螺旋口、金屬和非金屬旋蓋和膠墊組成。用壓延膠片貼上成型、模壓硫化的方法生產。可用NR或SBR製作。膠料耐熱、耐老化。用於貯放熱水供病人或老年人保持體溫之用。
橡膠熱水袋(rubberhotwaterbag)橡膠薄片狀製品的一種,系用於貯放熱水的薄型膠袋。
三孩家庭每年有補助嗎
對按政策生育三孩的攀枝花戶籍家庭,每月每孩發放500元育兒補貼金,直至孩子3歲,是全國首個也是目前唯一一個發放育兒補貼金的城市。
圍繞“健全人力資源服務保障機制”,攀枝花從“零門檻”落戶、生育扶持、就學保障、住房保障、交通服務等五個方面對應安排了5條保障性措施。
而這一板塊,將充分體現對人力資源的全方位保障和服務,特別是在子女的服務保障上配套了集生、養、育、學“四位一體”的全方位保障。
在“生”的方面,對在鄉鎮衛生院及以上醫療保健機構分娩的攀枝花戶籍產婦,提供住院分娩免費服務,符合醫保報銷外的資金納入市級財政預算;
在“養”的方面,對按政策生育第二個及以上孩子的攀枝花戶籍家庭,每月每孩發放500元育兒補貼金,直至孩子3歲。據悉,攀枝花是全國首個也是目前唯一一個發放育兒補貼金的城市;
在“育”的方面,鼓勵用人單位、國有企業、產業園區單獨或聯合設定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為職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
在“學”的方面,不僅對所有來攀就業、發展、定居人員的子女在攀就學,給予和攀枝花戶籍學生同等的政策待遇;而且為在攀就讀的非攀枝花戶籍中小學生返家、返校,提供“點對點”定製客運服務,並給予5折優惠的交通補貼金支援。
兩個渠道可申請孩子戶籍要在攀枝花
據介紹,想要領取育兒補貼金,夫妻雙方的戶籍均為在攀枝花且雙方均參加了攀枝花市社會保險,按政策生育第二、第三個孩子,第二、第三個孩子的戶籍需在攀枝花。
而在計數問題上,《實施細則》規定,計入基數的所有子女戶籍均需在攀枝花。值得注意的是,合法收養子女計入子女基數、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並由其撫養的子女計入子女基數、男女雙方未履行婚姻登記手續之前共同生育的子女不計入子女基數,而雙胞胎、多胞胎按子女個數計算。
據《促進人力資源聚集十六條》,2021年6月12日及以後生育的,符合上述基本條件的即可領取育兒補貼金,政府將對符合條件的家庭每孩每月發放500元育兒補貼金,直到孩子3週歲。
滿足條件的家庭可以到子女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進行現場申報,也可透過“一卡通”陽光審批系統進行網上申報。
三孩配套政策出臺!讓生娃育娃不再難
針對大家生娃育娃上存在的困難與問題,國家主要提出以下舉措:
依法實施三孩生育政策
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實施三孩生育政策。
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
取消社會撫養費,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將入戶、入學、入職等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鉤。
完善生育休假與生育保險制度
嚴格落實產假、哺乳假等制度。支援有條件的地方開展父母育兒假試點,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擔機制。
加強稅收、住房等支援政策
結合下一步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研究推動將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費用納入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
地方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時,對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據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等方面給予適當照顧。
地方政府可以研究制定根據養育未成年子女負擔情況實施差異化租賃和購買房屋的優惠政策。
推薦教育公平與優質資源供給
推進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持續提升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適當延長在園時長或提供託管服務。鼓勵和支援有條件的幼兒園招收2至3歲幼兒。
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城鄉一體化,有效解決“擇校熱”難題。依託學校教育資源,以公益普惠為原則,全面開展課後文體活動、社會實踐專案和託管服務,推動放學時間與父母下班時間銜接。改進校內教學質量和教育評價,將學生參加課外培訓頻次、費用等情況納入教育督導體系。平衡家庭和學校教育負擔,嚴格規範校外培訓。
保障女性就業合法權益
規範機關、企事業等用人單位招錄、招聘行為,促進婦女平等就業。
為因生育中斷就業的女性提供再就業培訓公共服務。將生育友好作為用人單位承擔社會責任的重要方面,鼓勵用人單位制定有利於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關係的措施,依法協商確定有利於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適時對現行有關休假和工作時間的政策規定進行相應修改完善。
維護好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
對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
探索設立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