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不給撫養費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給付撫養費。如果是訴訟離婚的,可以向判決離婚的法院申請對給付撫養費的一方進行督促,如果對方還是不給付撫養費,那麼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7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兩年不給撫養費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給付撫養費。如果是訴訟離婚的,可以向判決離婚的法院申請對給付撫養費的一方進行督促,如果對方還是不給付撫養費,那麼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7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不支付撫養費屬於民事糾紛,不會涉及刑事責任。我國《婚姻法》規定,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用,上述費用應當和孩子的實際需要以及當地生活水平相適應,所以對於未經雙方協商同意的貴族學校的學費、購買奢侈品的開支等費用一方可以拒絕承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一條規定,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長所必須的費用都屬於撫養費的內容,那種只承擔生活費和學費的看法是錯誤的。
父母不給孩子撫養費通常是離婚以後,或者離婚前的分居期間,一方不支付撫養費的情況。因為婚姻法的規定,父母給未成年子女支援撫養費,是法定義務,不能以父母之間的恩怨,探望權受阻等情形,拒付撫養費。如果一方不支付撫養費,那舉證責任在於沒有實際撫養子女這一方,撫養孩子一方只需要說沒給即可,不需要舉證。如果另一方說給過了,或者給過一部分了,那都需要自己來拿出給付過撫養費的證據,如果舉證不充分,那就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八條
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