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是公立全日制專科院校,是天津市唯一一所公安大學,擁有良好的辦學條件,該校為更好的維護招生秩序特制定了本章程,下面是本站為大家整理的“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職招生章程 ”此文字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職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相關規定,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資訊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開展招生諮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一)學院名稱: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
(二)辦學型別: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三)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四)學院程式碼:12723
(五)學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區精武鎮陳臺子路88號(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
(六)學校基本概況
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是教育部批註的具有高等學歷招生資格的專科層次普通高等學校,是天津市唯一的一所公安高校,隸屬於天津市公安局和天津市教委。學院有著良好的辦學條件,佔地面積426.25畝,建築面積104716.31平方米,10000餘平方米教學樓,裝有閉路電視和計算機網路系統;實驗實訓樓設有刑事照相、痕跡檢驗、檔案檢驗、法醫化驗、心理測試等22個室內實驗實訓室,有裝置先進的多媒體教室、計算機教室和思政智慧教室,有集攝、錄、編、播功能的電教中心,有模擬現場、模擬派出所、模擬法庭、查緝戰術等訓練場所;現代化警體訓練館,用於散打、格鬥、健身訓練,還可以進行籃、排、羽毛、乒乓等球類比賽;塑膠田徑運動場;射擊館15個靶位可進行25米、50米射擊訓練,裝有自動報靶和電視監視系統;圖書資訊中心面積達7774平方米,藏書24.29萬冊,擁有450個閱覽座位,開設電子閱覽室,校園網路中心設在圖書資訊中心,與公安網、網際網路連線,服務教學,服務師生。學院設有八個教學系部,形成一支以高中級教師為骨幹,以中青年教師為主力的多門類多學科的師資隊伍與科研力量。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 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設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 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設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招生辦),是組織和實施學院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六條 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計劃,具體計劃詳見高考報考指南,並按照教育部核准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寄送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佈。同時學校也透過不同渠道向社會公佈。分省分專業招生規模以有關省級招辦公佈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七條 高職收費標準:一般專業5000元/生•年,特殊專業5500元/生•年;住宿費:4-8人間,800元/生•年。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佈招生計劃表或學校下發的2022年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新生報到須知》。如政府對當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檔案規定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佈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願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 院校志願錄取以志願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願報考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的考生,只有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佈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願報考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的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願報考我院的考生,依此類推。實行平行志願錄取的省份,錄取以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規則為準。
第十條 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區、市)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公佈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一條 專業志願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書次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願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願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後一個專業志願。在考生所報專業志願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類專業採取“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志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高考改革試點省(區、市)考生須滿足我院選考科目要求。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二條 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考生;其次文史類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理工類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單科分數,較高者優先(如考生省份有相關規定,執行該省份要求)。江蘇考生如投檔分數相同,優先錄取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排序較高者。
第十四條 對於天津市考生,依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檔案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普通高考語文、數學、外語3門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參照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單科成績,成績較高者優先。
第十五條 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複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 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各招生專業公共外語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七條 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核准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後,以特快專遞(EMS)的方式郵寄通知書。
第五章 後續管理
第十八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應徵入伍的新生按國家政策,在學院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主動放棄入學資格。學院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註冊學籍;複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複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具體報到要求詳見2022年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新生報到須知》。
第十九條 學院根據《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學生管理細則》《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警務化管理;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入學後,轉專業政策執行《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
第二十條 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設有多種形式的助學金;設有國家助學貸款;專為貧困生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困難學生解決實際困難。
第二十一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僅適用於2022年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經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審查透過,報上級主管部門稽核。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佈起開始執行,凡以前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有關高職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 在招生諮詢過程中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諮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願的參考,不屬學院錄取承諾。學院未委派任何社會人員及機構進行宣傳、諮詢和招生工作,請謹防招生詐騙。
第二十六條 天津市考生報考公安專業的學生請參考《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2022年公安專業招生章程》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諮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一)網址:www.tjjingyuan.cn
(二)電話:022—58786536
(三)紀檢電話:022—59561029
(四)郵編:300382
(五)郵箱:tjjingyuan007@
(六)地址:天津市西青區精武鎮陳臺子路88號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