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關規定,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一年)被記滿12分,需要首先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駕駛人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為期7天、每天8個學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教育。被記滿12分的駕駛人參加培訓7天后,還需要重新參加科目一考試。考試的內容跟新考駕照的人一樣。科目一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駕駛人,則需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需要提醒的是,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超過12分未滿24分的,只需參加一次學習,被扣分數即可清零。而如果在一個記分週期內,違法記分達到24分或以上的,駕駛人除參加科目一考試培訓外,還必須重新參加科目三考試培訓。即參加實際路考,考試合格後才能重新取得駕駛資格。此外,新交規還規定,駕駛人在實習期內被記6分以上,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再記6分以上,取消其實習車型的駕駛資格。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登出實習車型的駕駛資格。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第六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登出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年實習期內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登出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滿分學習考試辦理程式(駕駛證為現場執法或已裁決,非現場需攜帶涉分車輛行駛證):
1、攜帶《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滿分教育通知書》(或駕駛證資訊查詢單)、本人身份證明、機動車駕駛證或駕駛證暫扣憑證《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在15日內到車輛管理所的受理視窗辦理登記手續(在《滿分駕駛人教育學習培訓報名登記表》上登記相關資訊),繳費後領取受理憑證(違法學習教育記錄單)和選擇學習模式(一般是網上學習+現場學習模式)。
2、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現場滿分教育學習(個別地方每週舉辦一至兩期集中學習班),學習結束(本期考勤天數未達要求下期要補上或重新申請學習),到車管所申請(預約)科目一考試。
3、攜帶身份證明和科目一考試預約憑證,按時參加“科目一”考試。
扣了12分,只需要進行理論學習,合格之後,就能重新拿到駕照,當然,這個時候的分數還是12分
只有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兩次或者以上達到12或者超過12分,才需要進行路考。但是不用大半年的時間。
如果你的累積記分達到12分,在你的駕照被扣留之後,你應該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 ...
被扣12分的應該在十五天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學習,並在20日內進行考試,否則就會弔銷駕照。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 ...
1、你應該在15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分,參加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
2、你參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20日內,對你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
3、考試合格後,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
4、考試不合格的, ...
車主就應該在15日之內到達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是違法行為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培訓。在參加完培訓之後就能預約考試,車管所將在20天內安排你考試。等到考試合格之後,車管所將會清除記分,然後就可以去領駕駛證了。 ...
1、等六個月暫扣期結束,去車管所報名學習並參加科目一的考試,考試透過可恢復駕駛證的正常使用。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 ...
1、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積分週期被扣滿12分,相關部門會扣留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需要在15天之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
2、學習結束之後,拿著《培訓結業證》參加科目一考試,考試透過之後,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 ...
首先按照規定駕駛證的積分在一個記分週期(也就是一個自然年)內未達到12分,在所處罰款已經繳納完畢的情況下計分是可以清零的。不過即使你的計分並未達到十二分,可是仍有罰款未繳納,那麼不好意思所處計分還是會轉入下一個記分週期的。還有一點需要說明,這裡所指的記分週期指的是按照駕駛證的領證日期算的,並不是按照一月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