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起訴離婚要走的程式是首先準備相關證據以及起訴狀提交給法院,法院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受理的應當及時通知雙方當事人,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安排開庭審理,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程式依法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一方起訴離婚要走的程式是首先準備相關證據以及起訴狀提交給法院,法院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受理的應當及時通知雙方當事人,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安排開庭審理,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程式依法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離婚程式,是指配偶間解除婚姻關係所必須履行的法律手續。
在中國主要有兩種程式:
(1)行政程式。即雙方自願離婚的程式。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須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在査明雙方是否確實自願、對子女和財產、離婚後生活問題是否有適當處理後,依法准予或不準予登記。准予登記時,收回結婚證、發給離婚證。
(2)訴訟程式。即一方要求離婚的程式。要求離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後,首先進行調解,調解成功的,按撤訴處理,調解後達成離婚協議的,製作調解書,協議離婚;調解無效時,則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在遭遇家庭暴力後,提起離婚訴訟應走好以下程式:
一、遭遇家庭暴力後,要注意儲存對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證據。
二、保持冷靜,注意收集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
三、個人物品要妥善處理,以防被對方拿走。
四、注意儲存或取得與婚姻訴訟有關的證據。
一旦條件成熟,即可立即著手準備起訴的材料,包括委託律師、確定法院的管轄權,準備好立案所需要的全部材料,如需提起財產保全的,還應及時向法院提起申請。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