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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共有財產如何分割

一般共有財產如何分割

  一般共有財產為平均分割。

  我國法律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共有財產分割的條件有什麼

  夫妻共同共有財產在離婚時候,可以協議分割,或在婚姻存續期間,一方藏匿,揮霍共有財產,對方可以要求分割共有財產,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四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共有財產分割原則是什麼

  依據物權法規定,分割共有財產的基本原則有三:

  一、依據共有人約定分割的原則

  無論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有約定的依其約定。

  二、依法分割的原則

  共有人對共有財產是否可以分割,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應當依據本條的規定予以分割。

  1、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按份共有是各共有人按照確定的份額對共有財產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共有。按份共有人對其應有份額享有相當於分別所有的權利

  2、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共同共有是共有人對全部共有財產不分份額地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共有。

  三、損害賠償的原則

  共有財產關係的客體為一項特定的統一的財產.如圖書館,其功能、作用、價值是確定的。

  【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九十五條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共有財產分割的方式

  對共有財產的分割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要求及財產的性質,以下述三種方式分割:   1、以實質分割方式分割共有財產,對於共有財產的分割,在不影響共有財產的使用價值和特定用途時,可對共有財產採取實物分割的方式,可以進行實物分割的共有物一般是可分物,例如金錢、糧食、布匹等。   2、以變價分割方式分割共有財產,對於共 ...

夫妻共有財產分割依據是什麼

  夫妻共有財產分割依據,對於共同財產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如下: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

遺產共有財產分割是怎麼樣的

  遺產共有財產的分割根據我國《繼承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財產,除另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繼承法》第13條的規定,依法繼承中遺產分配應遵守以下原則:   (1)遺囑優先於法律規定的原則   (2 ...

離婚後能否再次分割夫妻共有財產

  離婚後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協議或訴訟離婚離婚之後,發現在離婚協議中有漏分的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書中對財產分割的相關約定,或者對離婚協議書中關於財產的分割條款反悔的這些情形,都能重新分割夫妻共有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 ...

共有財產分割原則是什麼

  依據物權法規定,分割共有財產的基本原則有三:   1、依據共有人約定分割的原則:無論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有約定的依其約定。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係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   2、依法分割的原則:共有人對共有財產 ...

離婚財產分割一方不履行怎麼辦

  協議離婚後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當履行離婚協議中約定的財產分割義務,另一方可以以離婚協議為依據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有人認為,既然離婚協議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那在一方不按約定履行義務時,另一方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就行了,沒必要再起訴。但是,離婚協議對當事人存在法律約束力並不代表其具備當然的法律效力。離婚登記時, ...

離婚財產分割的處理方法有哪些

  主要有如下幾種: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