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申請資料需提交的有:
1、稅務登記證副本;
2、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的身份證明及其影印件;
3、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明或者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及其影印件;
4、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協議,或者其他可使用場地證明及其影印件;
5、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有關資料。
【法律依據】
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五條,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稅收徵收管理工作。各地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徵收管理範圍分別進行徵收管理。
一般納稅人申請資料需提交的有:
1、稅務登記證副本;
2、財務負責人和辦稅人員的身份證明及其影印件;
3、會計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明或者與中介機構簽訂的代理記賬協議及其影印件;
4、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協議,或者其他可使用場地證明及其影印件;
5、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有關資料。
【法律依據】
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五條,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稅收徵收管理工作。各地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徵收管理範圍分別進行徵收管理。
需要提交下列資料:
1、承租人為個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證。
2、承租人為境外人員的,提交公安機關簽發的居留證件。
3、承租人為境外單位的,提交國家安全域性批准的有關檔案。
4、承租人為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的,提交有關單位或組織的有效證件。
申請人申請強制執行應提供的材料有:
1、強制執行申請書一份;
2、證明申請人主體資格的材料一份,受委託代為申請強制執行的,一併提供委託代理資料。申請人申請執行非法院法律文書的,還應提供被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強制執行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原件一份及法律文書生效證明一份;
4、被申請人財產線索清單。已經對被申請人的財產採取保全措施的,應提交採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書影印件一份。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五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