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工傷鑑定標準包括: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併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
【法律依據】
《新工傷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三級工傷職員可以獲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等工傷補償,具體補償標準如下: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3個月本人工資;
2、傷殘津貼:80%本人工資。
七級傷殘的鑑定標準包括,輕度智力障礙、單肢癱(肌力3級)、輕度非肢體癱運動障礙、一側面神經完全性麻痺、面部輕度毀容等情況。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根據《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規定手指骨折工傷鑑定標準:
九級:一拇指末節部分1/2缺失,一手食指2~3節缺失,一拇指指間關節功能喪失;
十級: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除拇指外,餘3~4指末節缺失。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 ...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鑑定可以在治療終結上情穩定後進行,鑑定後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 ...
(一)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10%以上;
(二)雙手感覺缺失25%以上;為9級殘疾。
鑑定人必須是具有法醫學鑑定人資格和法醫臨床實踐經驗的專業人員。雖然醫院開具的傷殘證明是有效的,但是必須向勞動部門申請傷殘鑑定。對於傷殘賠償九級傷殘=本人工資乘以9個月。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 ...
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第二條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
1、縣(縣級市)勞動鑑定委員會職責範圍: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勞動鑑定的政策、法規和規章;
(2)制定本級勞動鑑定的工作制度;
(3)對於縣所屬單位的勞動鑑定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4)按有關規定對需要進行勞動鑑定的本縣所屬單位的職工進行勞動鑑定。
2、企業勞動鑑定委員會(小組)職責: ...
眼睛工傷鑑定標準等級賠償標準有兩種: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4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2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0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九十,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 ...
工傷鑑定不是馬上有結果,勞動部門15日內受理認定申請,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結論,後再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60日或90日內作出鑑定結論。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