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第二條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於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按照《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規定,輕傷是指使人肢體或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人體輕傷的鑑定標準是,如果對人的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的,為輕傷。鑑定要考慮損傷和既往傷病的共同作用。
法律依據:
《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
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傷病關係處理
損傷為主要作用的,既往傷病為次要或者輕微作用的,應依據本標準相應條款進行鑑定。
損傷與既往傷/病共同作用的,即二者作用相當的,應依據本標準相應條款適度降低損傷程度等級,即等級為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的,可視具體情況鑑定為輕傷一級或者輕傷二級,等級為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的,均鑑定為輕微傷。
既往傷/病為主要作用的,即損傷為次要或者輕微作用的,不宜進行損傷程度鑑定,只說明因果關係。
頭部輕傷鑑定分為輕傷一級與輕傷二級。輕傷一級包括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20.0cm以上、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50.0cm2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24.0cm2以上等等。輕傷二級包括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cm以上、帽狀腱膜下血腫範圍50.0cm2以上等等。
法律依據:
《人體輕傷鑑定標準》第 ...
七級傷殘的鑑定標準包括,輕度智力障礙、單肢癱(肌力3級)、輕度非肢體癱運動障礙、一側面神經完全性麻痺、面部輕度毀容等情況。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 ...
人身損害鑑定標準的法律規定是《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
【法律依據】
根據《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規定,本標準規定了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的原則、方法、內容和等級劃分。本標準適用於人身損害致殘程度等級鑑定。 ...
輕傷鑑定標準是以醫學和法醫學的理論與技術為基礎,結合法醫檢案的實踐經驗制定,為輕傷鑑定提供根據。
目前按照輕傷鑑定標準賠償費用一般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等幾方面的相關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 ...
2020年輕傷鑑定標準如下:首先凡屬輕度器官功能障礙,在受傷時或治療過程中無生命危險,或治療後勞動能力稍有下降的,均視為輕傷。凡只引起機體暫時輕微反應,基本不影響器官功能,一般能自行修復的損傷,屬於輕微損傷。一般由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依法派定的法醫生擔任鑑定人進行鑑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 ...
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的規定,輕傷二級情況如下: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個指節離斷或者缺失。
c)兩節指骨線性骨折或者一節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節)。
d)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等。 ...
2016年輕傷鑑定標準,仍依據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進行。
1、重傷: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
2、輕傷: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