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一週沒簽合同是有工資的,只要勞動者有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服務,無論沒有沒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都應該支付勞動者工作報酬,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管理部門投訴。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上班一週沒簽合同是有工資的,只要勞動者有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服務,無論沒有沒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都應該支付勞動者工作報酬,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管理部門投訴。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沒簽訂勞動合同離職有工資,工資應該從用工之日起開始計算,結算到工作的最後1天。並且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試用期沒簽合同,只要和企業建立了事實勞動關係,企業就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管是不是試用期,不管企業的性質。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