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沒簽定勞動合同單位違反勞動的相關法律,可以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單位支付你工資外,還可主張經濟補償金、上班第二個月以後的雙倍工資、補繳社保等;從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侵權行為發生之日起算。對仲裁不服的還可以向法院起訴。或者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當然也可以要求籤訂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可以首先向本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根據仲裁結果要求拖欠方支付工程款,如果對方還拒不支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根據法院判決要求對方支付工程款,如果對方還拒不支付,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將從對方銀行賬戶上直接划走工程款交給你,或者扣押對方物品拍賣後將工程款給你。
1、如果不籤租房協議就沒有法律保障,有可能出現很多糾紛。如你把房子租給第三方,你沒有合同就會出現糾紛,並且對你也很不利。當然你如果損壞了什麼,也會出現糾紛。還有押金的退還方式,如果沒有在全中同中約定好,也會出現糾紛。所以說在租房時簽訂租房協議可以避免許多糾紛。
2、根據相關法律依據:《合同法》第2百三十二條在租房時如果沒有簽訂租房合同,會導致租期不明,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根據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如果租房時不簽訂協議會導致承租人的利益受到損害。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 ...
入職半個月不籤合同不違法,用人單位應該在一個月內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職工入職後,公司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是違法行為,公司應當自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否則要支付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 ...
公司不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才需要承擔支付每月兩倍工資。如果是勞動者故意或者不願意與公司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的,不適用該條款,並且從進入公司滿一個月以後即第二個月開始計算,但需要注意的是雙倍工資最多支付十一個月。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 ...
不籤合同的工作最好不要去,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最好是不要去幹。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但是很多用人單位為了逃避自己的法律責任,可能會拒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這樣不利於勞動者的權益保護。 ...
勞動者“故意”不簽訂勞動合同,我國法律有規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五條: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 ...
員工上班之後如果沒有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話,那麼是可以告公司的。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的行為,屬於違法勞動法規定的情形,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因此沒有籤合同的話,是屬於用人單位違法的,因此勞動者可以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