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物權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不動產權證書,是將房屋所有權及房屋所屬的土地使用權合併登記在一起的權屬證明,其載明的權屬狀況更加清晰,而房產證是在不動產登記條例實施以前普遍使用的房屋權屬證書,相對於不動產權證書而言,其載明的權屬資訊不夠完善。
根據我國物權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不動產權證書,是將房屋所有權及房屋所屬的土地使用權合併登記在一起的權屬證明,其載明的權屬狀況更加清晰,而房產證是在不動產登記條例實施以前普遍使用的房屋權屬證書,相對於不動產權證書而言,其載明的權屬資訊不夠完善。
1、兩者的性質不一樣,發證機關也不一樣。不動產證是房產證和土地運用權證書的合二為一。其間,房產證的發證機關是市(縣)房地產處理局(房產處理局)或市(縣)人民政府。
2、製造也不一樣,差異包含版別、防輻射標籤、具體內容等。版別。房產證書只需一個版別,而不動產證書有兩個版別,單一版和整合版兩個版別。單一版證書記載一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力,而整合版證書記載同一權力人在同一註冊轄區內享有的多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力。防輻射標籤。房產證沒有防輻射標籤,不動產證有防輻射標籤。
3、二維碼。不動產權證書上添加了一個二維碼,作為儲存不動產註冊資訊的標識,只需掃描證書上的二維碼,就能夠當即取得不動產權力人、不動產證書編號、不動產單元號碼等相關資訊。
4、內容。房產證外頁只需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子產權證,並無其它內容;房產證內頁內容包含房子權人、共有狀況、房子位於、註冊時刻、房子性質、規劃用處、房子狀況和土地狀況。不動產證的外頁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外,在其右上角寫有不動產註冊典當權、異地註冊、查封註冊等註冊型別;不動產證內頁規則了權力人、證件品種、證件號、共有狀況、權力人型別、註冊原因、運用期限、取得價格(以萬元/平米為單位)。
5、費用也不一樣。房產證需求其時處理這些證書時,要依照土地面積、房產面積別離進行兩次測繪、交納兩次測繪費用,交納兩份制證本錢費。不動產證測繪只需一次就行,制證的本錢費也就收一次。
1、定義不同。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產證是購房者透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2、持有者不同。房產證一般由產權人持有,房屋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
3、房屋他項權證主要是在辦理貸款時使用。並由他項權人持有。根據擔保法,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登出,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