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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勞動仲裁結果怎麼處理

不服勞動仲裁結果怎麼處理

  不服勞動仲裁的辦法: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條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服怎麼處理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者不服勞動仲裁該如何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條規定,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不服勞動仲裁調解書可以起訴嗎

  如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自願達成調解協議,勞動仲裁委員會和法院都會根據調解的內容製作《調解書》,調解書任何一方一經簽署就發生法律效力,不得反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一條規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一方當事人反悔提起訴訟的,人民 ...

不滿勞動仲裁結果怎麼辦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條: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 ...

勞動者不服勞動仲裁怎麼辦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條規定,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第四十八條規定,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 ...

勞動仲裁多久出結果

  仲裁庭裁決案件,應當自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仲裁審理時限及先行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 ...

勞動仲裁二審不服可以上訴嗎

  不可以再上訴了。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於勞動爭議案件等普通的民事案件,我國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二審的判決或裁定屬於終審判決或裁定,自二審判決或裁定送達之日即生效,當事人不可以再上訴。如果當事人對二審法院所作的判決或裁定不服的,只可以向法院申請再審,或向檢察院申請抗訴。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 ...

勞動仲裁後多長時間出結果

  勞動仲裁審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45日內;案情複雜且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最長可延長15日。即最長為60日。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 ...

勞動仲裁超過一年時效會怎麼處理

  勞動仲裁超過一年時效,當事人可以將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不受此限制。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