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估報告不屬於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
二、評估報告必須納入補償安置裁決或者徵收補償決定訴訟程式中且必須進行程式上和實體上的審查
三、可以申請複核和專家鑑定。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21條規定:被徵收人或者房屋徵收部門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複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被徵收房屋所在地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
一、評估報告不屬於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
二、評估報告必須納入補償安置裁決或者徵收補償決定訴訟程式中且必須進行程式上和實體上的審查
三、可以申請複核和專家鑑定。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21條規定:被徵收人或者房屋徵收部門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複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被徵收房屋所在地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
1、房屋徵收辦是一個專門用於房屋徵收以及補償的部門,主要的工作就是進行房屋徵收,並且會對補償費用進行監管。
2、它是由當地的市區縣的人民政府,或者透過管委會成立的部門,具體負責實施的就是在本行政區域內,對房屋進行徵收和補償的工作,對於後期遺留的拆遷問題會進行處理、負責。
3、拆遷工作人員的範圍,前期需要起到一個宣傳和動員的作用,深入到每家每戶做思想工作,積極配合前期的拆遷宣傳工作。如果發生了糾紛問題,也要及時解決,將矛盾縮小。但是最終還是為了人民的利益,所以這份工作需要與基層人民緊密聯絡,起到了監管和處理糾紛的職責。
房屋徵收辦是市政府或者縣政府組織成立的專門對房屋徵收補償管理工作的機構部門。一般像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國家對居民個人房屋和地皮的徵收,徵用以及拆遷,並且對徵收徵用拆遷的補償款、補償房屋等等事項的落實等等,都是由房屋徵收部門去專門進行管理的,專門負責國家的房屋徵收事項,房屋徵收辦隸屬於市政府或者縣政府,是市政府和縣政府的組織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