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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特徵有哪些

市場不正當競爭法律責任有哪些

  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要根據情況分別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不正當競爭行為民事法律責任是指市場經營者違反法律規定,實施了不正當競爭行為,給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造成了非法侵害所要承擔的民事法律後果。不正當競爭行為應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是一種因侵權行為而承擔的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七條:

  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不正當競爭行為受到損害的經營者的賠償數額,按照其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經營者惡意實施侵犯商業秘密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經營者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六條、第九條規定,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權利人五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特徵有哪些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特徵:

  1、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體是經營者。所謂經營者,是指從事商品經營或營利性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非經營者不是競爭行為主體,所以也不能成為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體。但是在有些情況下,非經營者的某些行為也會妨害經營者的正當經營活動,侵害經營者的合法權益,這種行為也是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制物件。比如,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濫用行政權利妨害經營者的正當競爭行為就是這種型別。

  2、不正當競爭行為是違法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違法性,主要表現在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既包括違反了第二章關於禁止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具體規定,也包括違反了該法第2條的原則規定。經營者的某些行為雖然表面上難以確認為該法明確規定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但是隻要違反了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或違反了公認的商業道德,損害了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也應認定為不正當競爭行為。

  3、不正當競爭行為侵害的客體是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和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破壞性主要體現在:危害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阻礙技術進步和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損害其他經營者的正常經營和合法權益,使守法經營者蒙受物質上和精神上的雙重損害。有些不正當競爭行為,如虛假廣告和欺騙性有獎銷售,還可能損害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另外,不正當競爭行為還有可能給我國的對外開放政策帶來消極影響,嚴重損害國家利益。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表現形式如下:

  1、採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的行為;

  2、商業賄賂行為;

  3、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4、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

  5、經營者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價格銷售商品;

  6、附條件交易行為;

  7、違反規定的有獎銷售行為;

  8、損害競爭對手信譽的行為;

  9、投標招標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10、公用企業或其他依法具有獨佔地位的經營者強制交易的行為;

  11.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濫用行政權力限制競爭的行為。

  【法律依據】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四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職責的部門對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查處;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其他部門查處的,依照其規定。


正當競爭行為的危害性哪些

  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本法所稱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其危害性如下:   1、擾亂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造成競爭秩序混亂,形成不公平競爭;   2、他削弱和窒息了市場經濟競爭機制的應有的活力 ...

企業正當競爭行為哪些

  《反不正當競爭法》列舉了以下不正當競爭行為:   (1)採取假冒或混淆等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的行為;   (2)商業賄賂行為;   (3)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   (4)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   (5)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   (6)損害他人商業信譽或商品聲譽行為;   (7)公用企業或具有獨佔地位 ...

網路正當競爭行為哪些

  網路不正當競爭行為有:   1、以網路為傳播媒介的行為:虛假廣告、洩露商業秘密和侵犯名譽。   2、侵犯域名權的行為:搶注和混淆。   3、侵犯網頁著作權的行為:抄襲和淡化。   4、侵犯內容著作權的行為:網路傳播和複製。   5、以連結為手段的行為:深層連結和加框連結。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 ...

正當競爭行為哪些內容

  反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為了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反不正當競爭行為包括制定相關政策法規,鼓勵社會監督,對不正當競爭行為作出限制和處罰等維護經濟健康發展。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三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制止不 ...

正當競爭行為哪幾種形式

  不正當競爭行為主要有:   1、採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競爭對手的行為;   2、商業賄賂行為;   3、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4、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   5、經營者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價格銷售商品;   6、附條件交易行為;   7、違反規定的有獎銷售行為;   8、 ...

正當競爭行為何界定

  從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概念可以看出,界定不正當競爭行為有四個關鍵點 一是不正當競爭的主體必須是企業或者其他貿易經營者;二是不正當競爭行為有違市場貿易的一般準則或者商業道德;三是不正當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會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四是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了其他交易主體的合法權利,並且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因 ...

什麼是正當競爭行為

  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主要表現為經營者違反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等原則,違反公認的商業道德,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