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有哪些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違背用人單位真實意願的情形致無效;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違反勞動合同情形有哪些

  違反勞動合同可分為兩種情況:

  (一)違反已經履行的勞動合同。這時勞動關係已建立,違反勞動合同約定,就要按照本法的規定承擔違法責任。

  (二)違反已生效但尚未履行的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存在事實勞動關係,但是用人單位故意不簽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故意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哪些

  不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 ...

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後果哪些

  1、雙倍工資的懲罰。   2、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係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3、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   4、被迫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勞動合同無效哪些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18條的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無效。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無效。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勞動合同主體、內容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否則不能 ...

勞動合同違約哪些情形

  有下列情形:   1、用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或違反法定或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違約或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3、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不支付或拖延勞動者工資報酬。   4、用人單位未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

公司沒簽訂勞動合同辭職賠償嗎

  公司如果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沒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辭職的時候可以獲得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

簽訂勞動合同幾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明確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一般一式兩份,當地勞動部門需要備案的就一式三份。 ...

公開審理的情形哪些

  不公開審理的情形有:   1、有關國家秘密的案件。   2、有關個人隱私的案件。   3、審判的時候被告人不滿十八週歲的案件,不公開審理;但是,經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學校和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可以派代表到場。   4、對當事人提出申請的確屬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決定不公開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