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辦妥相關手續後可以離崗。
按照《勞動法》第二十五至三十條規定,依照符合條件而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員辦理離職。
離崗是指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擔任一定領導職務的人員,雖然未到法定退休、退職年齡,由組織、人事部門統一辦理離職手續,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現象。離崗人員的政治待遇和經濟待遇一律不變,仍與原單位保持工作關係,但不佔單位的幹部職數和編制人數。
在辦妥相關手續後可以離崗。
按照《勞動法》第二十五至三十條規定,依照符合條件而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員辦理離職。
離崗是指在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擔任一定領導職務的人員,雖然未到法定退休、退職年齡,由組織、人事部門統一辦理離職手續,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現象。離崗人員的政治待遇和經濟待遇一律不變,仍與原單位保持工作關係,但不佔單位的幹部職數和編制人數。
1、會,事業單位採取聘用制,如果在聘期內,連續評定不合格,用人單位或人事局可解除聘用關係;
2、事業單位,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事業單位一般要接受國家行政機關的領導,要有其組織或機構的表現形式,要成為法人實體,事業單位絕大部分由國家出資建立,大多為行政單位的下屬機構,也有一部分由民間建立,或由企業集團建立。與企業相比,事業單位有以下特徵:一是不以盈利為目的;二是財政及其他單位撥入的資金主要不以經濟利益的獲取為回報,中國事業單位在功能上對應國外的是非營利組織、非政府組織。
事業單位可以轉公務員,一般情況下,事業編制人員想轉公務員編制,有3種方法:
一是參加常規的國家公務員考試和公務員省考,這也是事業編轉行政編最常用的一種方式;
二是透過事業單位副科級以上幹部選拔,要求事業編制人員有一定的工作能力、3年以上的工作經驗、考核優秀等,難度較大;
三是透過破格提拔的方式,要求非常高,能達到提拔條件的人基本上不會去考事業單位。
因此,事業編制人員想轉公務員編制,可行的方法就只有一個,那就是考公務員。
事業編制是事業單位編制的總稱,事業編制可分為全額事業編制、差額事業編制和自籌自支事業編制三種,全額編制又叫全額財政撥款事業編制,參照公務員管理,基本待遇與公務員一致,多為一些公益性事業單位和部分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學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