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購房合同簽訂時間一般是在付定金後或者付房款時。付款時一定要注意一些問題,籤合同時一定要注意核實房主的身份,嚴防假房主或者一房多賣的情況,這種情況比較多見,受害者往往是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要確定約定付款時間和過戶時間,購房者希望儘快的入戶,為了約束一方違約。在簽訂合同時必須明確各種費用的交接時間和方式,一定要詢問清楚物業、暖氣等等一些費用,這些費用如何交接。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寫明違約責任和合理利用補充條款。
二手房購房合同簽訂時間一般是在付定金後或者付房款時。付款時一定要注意一些問題,籤合同時一定要注意核實房主的身份,嚴防假房主或者一房多賣的情況,這種情況比較多見,受害者往往是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要確定約定付款時間和過戶時間,購房者希望儘快的入戶,為了約束一方違約。在簽訂合同時必須明確各種費用的交接時間和方式,一定要詢問清楚物業、暖氣等等一些費用,這些費用如何交接。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寫明違約責任和合理利用補充條款。
簽訂二手房購房合同要注意的是:
1、在簽約時,應檢視並檢查住宅使用說明書和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的內容;
2、要注意區分“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3、使用規範的合同文字;
4、最好能夠直接與開發商籤預售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十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代理人訂立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