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氧化碳的物理性質:無色無味氣體,溶於水和烴類等多數有機溶劑。
2、二氧化碳的化學性質:不可燃,不支援燃燒,低濃度時無毒性。屬於酸性氧化物,處於碳元素的最高價態。二氧化碳具有氧化性而無還原性,但氧化性不強。
3、二氧化碳一般可由高溫煅燒石灰石或由石灰石和稀鹽酸反應制得,主要應用於冷藏易腐敗的食品(固態)、作致冷劑(液態)、製造碳化軟飲料(氣態)和作均相反應的溶劑(超臨界狀態)等。
1、二氧化碳的物理性質:無色無味氣體,溶於水和烴類等多數有機溶劑。
2、二氧化碳的化學性質:不可燃,不支援燃燒,低濃度時無毒性。屬於酸性氧化物,處於碳元素的最高價態。二氧化碳具有氧化性而無還原性,但氧化性不強。
3、二氧化碳一般可由高溫煅燒石灰石或由石灰石和稀鹽酸反應制得,主要應用於冷藏易腐敗的食品(固態)、作致冷劑(液態)、製造碳化軟飲料(氣態)和作均相反應的溶劑(超臨界狀態)等。
土壤理化性質包括物理、化學等方面的多個性質。最重要的有:pH、TC、TN、DOC、銨態氮、硝態氮、DON、TP、質地(顆粒組成,粉粒、砂粒、黏粒的比例)、TK、速效鉀、速效磷、容重、密度、含水率、顏色以及這些性質在土壤剖面的分佈。此外,還有重金屬含量、微量元素含量、有機汙染物含量等。
1、在準婚姻關係當事人約定同居期間財產關係的性質時,這種約定只要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應當認可其效力,按照雙方當事人的約定處理。
2、沒有約定的,這種財產是兩個主體參加的財產關係。準婚姻關係的財產關係性質一定是共有。
3、準婚姻關係的財產關係可以選擇的性質,一是按份共有,二是共同共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0條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
《物權法》第99條,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係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