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購房人是因為不可抗力或者開發商的嚴重違約行為而要求解除買賣合同,則購房人可以依據買賣合同和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解除買賣合同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據此與開發商協商解除買賣合同。但如果購房人並沒有法定或約定的解約權,則此時購房人解除買賣合同實際上是一種違約行為,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如果購房人是因為不可抗力或者開發商的嚴重違約行為而要求解除買賣合同,則購房人可以依據買賣合同和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解除買賣合同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據此與開發商協商解除買賣合同。但如果購房人並沒有法定或約定的解約權,則此時購房人解除買賣合同實際上是一種違約行為,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經買賣雙方簽署的確認書,是法律上有效的檔案,對買賣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從雙方簽訂確認書之日起,如果沒有特殊的約定,合同即生效並受法律保護。如果不存在法定退房的情形,則違約方需要負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三十三條,當事人採用信件、資料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籤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收房的意思並不是意味著交房,收房是買房收到賣房的收房通知,自行前往查驗,看看房屋是否有問題,如果沒有問題就可以辦理下一步交房,如果在驗收時有問題是可以不進行交房的。
收房是不是就是交房
收房不是交房,收房和交房是兩個意思,收房是指買方收到賣方發出的收房通知後前往房子進行全方面驗收,驗收沒有問題後辦理收房手續;交房是指賣方將出售的房屋交付給買方的行為。一般新房銷售,開發商會發交房通知給業主,通知業主來辦理收房手續。
驗房不合格先不收房可以嗎
驗房不合格先不收房是可以的。驗房時可能會出現房子某些方面未達到約定的交房標準的情況,只要是質量問題或開發商的問題,業主可以拒絕收房並且要求開發商進行整改,如開發商不同意或不整改,業主可以透過法律途徑進行解決,如開發商沒有綜合驗收合格就叫業主收房那也是違規的,國家規定所有樓盤必須綜合驗收後才能收房。
新房收房後還能退房嗎
新房收房後還能退房,根據規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購買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買人有權退房;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援。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