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支付醫療費方持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交通事故民事賠償歸人民法院主管。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29條,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1、根據國務院《訴訟費用繳納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訴訟過程中因鑑定、勘驗、翻譯、評估等發生的費用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由承擔舉證責任方承擔,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給有關單位或者個人。
2。《保險法》第六十四條,保險人、被保險人為查明和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保險標的的損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
交通事故出院後不一定算誤工時間。如果確實出院後還需要繼續修養,存在誤工損失的,則繼續計算誤工時間;如果出院後就可以正常工作了,則不計算誤工時間。
具體依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16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 ...
交通事故的鑑定費一般是由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承擔的,因為其鑑定是交管部門委託鑑定機構進行的;但是如果是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委託鑑定的,其鑑定費有當事人自己承擔。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條規定,檢驗、鑑定費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自行委託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除 ...
交通事故拖著對雙方都沒有好處。交通事故對方不來處理可以找負責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處理,不願意處理的,可以起訴到法院。如果拖著太久不去起訴,可能導致訴訟時效經過,傷者一方喪失勝訴權。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 ...
因交通事故糾紛向法院起訴的,起訴費用的承擔主體,一般是敗訴方。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 ...
1、事故認定書確定賠償比例)。
2、對方的駕駛證、身份證影印件、車輛行駛證確定對方資訊)。
3、醫療費票據證明治療支出的費用)。
4、住院證、出院證附加的醫囑可以證明休息時間、誤工時間等)。
5、診斷證明、病歷等確定受傷情況)。 ...
按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申請執行是不需要申請人預交執行費用。執行後,由被執行人交納。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或者委託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
交通事故的誤工費應當由肇事方承擔。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