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對方不來處理可以找負責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處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郵寄肇事方,然後到法院起訴,勝訴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交通事故對方不來處理可以找負責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處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郵寄肇事方,然後到法院起訴,勝訴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肇事方不願意賠償處理的,作為受害方可以如下處理:
1、對肇事車輛及財產進行財產保全;
2、可以要求肇事車輛的保險公司支付醫療費,一般為1萬元;
3、治療結束後把保險公司和肇事方作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保全限於請求的範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1、交通事故對方不認帳拿著交警給的交通事故判定書到法院去起訴維權。
2、向法庭提出起訴,拿著公安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證據。
3、起訴,侵權方和車輛的保險公司一起列為被告,保險公司在其承保的範圍內進行賠償,不足的侵權方賠償。還要知道對方車輛上的什麼險種;
4、訴訟費由原告先行墊付,可以在起訴中要求被告承擔,勝訴後法院會判決,證據確鑿的情況下,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