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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立案指南:法院立案步驟

交通事故立案指南:法院立案步驟

  立案前準備。尋找具有管轄權的立案法院地址。在網上我們可以查到朝陽法院的具體地址和工具路線。朝陽法院本部立案庭位於北京市朝陽區朝陽公園南路甲2號。立案的一天晚上檢查立案材料是否妥當、有沒有遺漏,並記住詳細的出現路線。

  法院安檢。進入朝陽法院,第一步就是過安檢和檢查身份證。大家要配合安檢喔。

  取號。來到立案大廳後,將準備好的立案材料分成若干相同的分數,將一份交給大廳最左邊的立案法官,把起訴書放在最上面,方便法官閱讀,立案法官粗略的瀏覽後,會給你一個號,拿到好後你就耐心等待。

  交材料。待叫到你時,你就到對應的立案視窗,先把號交給立案法官,再把材料交給立案法官就行了。如果你的材料準備齊全,那基本沒什麼問題了。如果有些材料沒有準備齊全,那麼你就再回去準備,立案法官會告訴缺什麼材料。所以,立案材料的準備非常的關鍵,準備齊全就不會來回奔波了。

  審查與受理。立 案法官會對你所提交的立案材料進行審查,如果立案法官覺得你的材料符合法律規定的受理條件,立法法官就會受理你的案子,到時候,他會叫你填寫法律文書送達 確認書,你按著填就可以了,地址和聯絡方式必須正確。每個法院需要填的不一樣,大興法院就需要填寫四份,大家照著填就行,不懂的問立案法官就行。

  繳費並換取收據。填完之後,立案法官會給你開交款通知書叫你去繳納訴訟費,你到訴訟費視窗繳費(朝陽法院的訴訟費繳納視窗進門的左側),繳納完訴訟費到隔壁視窗換取訴訟費收據。

  送還收據。拿到收據後,你回到原來立案的視窗,將訴訟費收據藍色那一聯的收據交還給立案法官就行。做完以上的步驟,就宣告你的案子立上了,你就等著開庭吧。你也可以問一下立案法官,什麼時候可以查案子被分到哪個法官手裡了,到哪裡去查。

交通事故立案指南:立案材料準備

  起訴書。起訴書的簽名必須是本人的手寫簽名。起訴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原被告的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住址、電話。如果是法人的話寫名人名稱、住所地、、電話、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及職務。一般說來,交通事故的起訴的被告都有兩個以上,一個是駕駛者,另外一個是保險公司,有些時候,如果出現駕駛者與機動車所有者不一致時,機動車所有者也會成為被告。接下來就是訴訟請求、事實理由以及起訴的法院、原告簽名和日期。

  原告、被告身份資訊。原告是具有民事訴訟權利能力的自然人時,提供身份證影印件即可。如果原告是法人的時,還需要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如果原告為無或限制民事訴訟權利能力自然人人,近親屬作為法定代理人參加訴訟的時,除了自身的身份證明外,還需提供近親屬關係證明。法人作為被告的話,需要法人的工商登記資訊。被告基本資訊在起訴書上要寫明確,最起碼法律文書能夠送達。

  證據材料。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影印件、雙方的駕駛證行和駛證影印件、保險單影印件,這幾樣是交通事故立案必備的材料。還有就是原告的損失證明材料,如住院病歷及醫療診斷證明、醫療發票及病人費用、護理費證明、傷殘司法鑑定意見書及鑑定費發票、車輛維修證明及費用、誤工費及工資證明、交通費及發票、精神損失證明等等。在立案時也不需要提交所有的證據材料,只要提供部分能夠立案進行了,剩餘材料可以在舉證期間提供。

  自己作為原告立案,準備以上材料就可以了。如果委託他人立案,還需要委託手續。注意事項:一、立案時材料需要準備被告的數量再加一份,比如有兩個被告,就需要準備三份材料,另外一份是給法院的。二、證據原件要儲存好,立案時除了需要原件外(如起訴書、委託書等),準備影印件就可以了

交通事故應該去哪個法院起訴

  因車禍提起訴訟應當按照下列原則確定管轄:

  (一)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戶籍所在地,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經常居住地確定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是指離開住所一年以上並在經常居住地居住滿一年以上。

  當交通事故案件存在數個被告的情況下,其中任何一個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均有管轄權。

  (二)侵權行為地,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結果發生地和侵權行為發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的規定,上述法院均擁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轄權。

  當交通事故的侵權行為發生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與原告住所地一致時,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轄權。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交通事故糾紛向哪個法院起訴

  交通事故糾紛可以向以下法院起訴:   1、向被告戶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訴,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向被告經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訴。   2、向交通事故發生地的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

交通事故怎樣選定管轄法院

  交通事故一般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輛最先到達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具體選擇哪個法院管轄由當事人根據有利於自己訴訟請求的原則自行決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29條,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 ...

交通事故立案後能否銷案

  交通事故立案後能撤銷。在事故發生後的一年內要起訴,否則就過訴訟事效了。如果是人身損害的,在受害人終結治療後的一年內為訴訟時效。   交通事故中如果未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輕微、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清楚無爭議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可以採取“私了”的方式來解決。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

交通事故立案多久處理

  交通事故立案後的處理時限,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 ...

交通事故立案後怎麼辦

  交通事故立案後應該進行調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經過現場期查,確實是屬於交通事故的,經過事故處理負責人同意立案,立案之後,應該進行調查詢問,檢驗鑑定,事故認定,處罰當事人等程式,涉及到交通肇事罪的,在事故認定之後向公安機關移送報人民檢察院提起報捕和起訴,並且告知受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

交通事故立案後私了嗎

  交通事故立案後可以私了,但是有兩個條件。第一沒有造成人員身傷亡,第二當事雙方對事實和成因沒有爭議。這兩個條件都具備就可以私了或者自行解決。由交警隊出具調解終結書.雙方簽名即可。   【法律依據】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 ...

律師到法院立案需要帶什麼材料

  當發生糾紛之後,當事人一般會請求律師來幫助自己打官司維護利益。但是我國法律規定法院立案需要提供相關的材料才能辦理立案手續。   1、律師到法院立案手續規定了起訴狀是一定能要帶的;   2、身份證明檔案;   3、證據材料;   4、其它與案件有關的材料;   5、訴訟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