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權利人、義務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損害賠償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十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調解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予調解。當事人在申請中對檢驗、鑑定或者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不予調解。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期限為十日。造成人員死亡的,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造成人員受傷的,從治療終結之日起開始;因傷致殘的,從定殘之日起開始;造成財產損失的,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
1、受害人,是指在交通事故中其合法權益遭受侵害的人,包括傷者和死者。如果受害人是受傷的,其本人獲得直接的賠償權利。
2、被扶養人,是指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撫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
3、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交通事故中,如果受害人死亡的,其近親屬享有主張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權利。這裡的近親屬的範圍是根據民法的相關規定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自然人因侵權行為致死,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可作為原告提起訴訟;沒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才由第二順序中的其他近親屬作為原告提起訴訟。
4、賠償權利人簡而言之就是指在所構成的民事法律關係中有權主張賠償權利的人。
依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的規定,殘疾的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應根據審查確定的賠償權利人的身份情況,分別按照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有關標準進行計算。如果還有特殊情況,難以區分是城鎮居民還是農村居民的,就高不就低,按城鎮居民對待。
交通事故賠償的原則為:
1、機動車傷害行人與非機動車情形,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
2、機動車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實行嚴格的過錯責任原則。
3、公平責任原則。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 ...
交通事故賠償專案,是指交通事故當中肇事者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專案。
交通事故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鑑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 ...
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2、誤工費。按實際誤工損失計算。
3、殘疾賠償金。按殘疾等級計算。
4、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5、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 ...
1、公安交通部門的責任認定書、調解書或複議裁定書;
2、受害人受到傷害及傷害後果的證明(病情診斷、法醫鑑定、傷情等級、有關照片等);
3、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宿費及交通費的證據(醫療費單據、誤工天數和誤工收入的證明、醫療部門准許專人護理的證明及護理費憑證、住宿費單據、車船票等);
4 ...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
1、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
2、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3、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撫養人喪失勞動能 ...
交通事故賠償與賠償範圍有哪些?交通事故賠償,是指交通事故當中肇事者給予受害者一定的賠償,交通事故賠償範圍:醫療費,搶救費,傷殘補償,死亡賠償,喪葬費,參加喪葬人員的誤工費,交通費,及根據醫囑賠償的營養費,陪護費,全休證明中的務工天數,資料所需的交通費,等等,上述費用中的大頭,根據各個地方省區的不同,有嚴格 ...
一般來說,只要當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經過平等協商自願達成賠償協議,並且該協議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損害公共利益的,該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應該就是有效的,不能撤銷和反悔。
《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因重大誤解訂立協議的、在訂立協議時顯失公平的,或者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