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工傷的情形,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鑑於認定工傷的一個原則是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原因受到的傷害,所以大致舉例以下情形不能認定為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非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不是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因工外出期間,但從事個人活動受到傷害的;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搶救無效在48小時後死亡的。另外,法律還明確規定了即使符合三工條件,也不認定為工傷的情形: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傷亡的;3、勞動者自殘或自殺的。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六條: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法律依據】應當認定工傷的七種法定情形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法定情形有七種: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認定為工傷待遇具體有:
1、工傷職工治療工傷或職業病所需的醫療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住院治療期間按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三分之二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3、工傷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停發工資,改為按月發給工傷津貼。工傷津貼標準相當於工傷職工受傷前12個月內平均月工資收入。
【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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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故視同工傷的情形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5條規定: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
享受工傷待遇的情形有: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 ...
工傷待遇中的自費專案有:
一、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擅自到非定點醫療單位治療的,自費;
二、治療工傷所需藥品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不符的,自費;
三、工傷職工治療期間,引發的其他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如無醫療保險,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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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不受理的情形有:
1、對於工傷認定未能提交充分資料,同時在行政機關發出補正通知書後規定時間內未能做出補正的;
2、對於工傷認定超過申請時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工傷認定機關可以駁回申請。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工傷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社會 ...
工傷認定中止情形包含以下: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發生爭議,在依法定程式處理勞動爭議期間的;
2、需要有關部門對相應事故的結論為依據,而有關部門尚未作出結論的;
3、由於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工傷認定決定難以作出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法律依據 ...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
1,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