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人能夠行使代位權
什麼人能夠行使代位權
代位權的效力及於債權人、債務人和次債務人。行使主體代位權的行使主體是債權人。債務人的各個債權人在符合法定的條件下都有權行使代位權,但是如果其中一個債權人已經就某項債權行使了代位權,並且債務人對第三人的債權已被行使完畢,則其他債權人就不能就該項權利再對債務人的債務人行使代位權。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七十三條,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債權人哪時候時候可以行使代位權
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時效為債務人的債權到期,在債務人債權到期至訴訟時效期間,債權人都可以行使代位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三條: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債權人行使代位權條件有哪些
債權人的代位權的成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債務必須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債權債務關係;
二、債務人須享有對於第三人的債權或返還請求權等現實的權利;
三、必須是債務人怠於行使債權人到期的債權;
四、債務人怠於行使債務的行為給債權人造成損害。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一條,債權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提起代位權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
(二)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三)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
(四)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
債權人透過行使代位權有什麼權利
代位權的行使對債權人的效力主要有兩方面:
其一,債權人因行使代位權所支出的必要費用,有權要求債務人予以支付。
其二,債權人有權從債務人的債務人即次債務人處直接受領所履行之債。
當然,上述債權人的權利以法院確認其代位權成立為前提。
《合同法》第七十三條,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 ...
行使代位權的效力有什麼方面
行使代位權的效力:
1、債權人行使代位權以後,債務人對其權利不得處分,否則債權人可以主張該處分無效。
2、債權人向次債務人提起的代位權訴訟經人民法院審理後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次債務人直接向該債權人履行清償義務,債權人與債務人、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相應的債權債務關係即予消滅;當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債權 ...
行使代位權後仍然不夠的怎麼處理
在債權人行使了代位權後仍然不足以清償債務人的債務,債權人只能選擇起訴債務人,利用法律的途徑解決。代位權的行使是有一定的條件的,首要條件是債務人應當行使卻不行使其債權,這種情況下,債權人才可以申請代為行使債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三條: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 ...
行使代位權訴訟的法定條件是什麼
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債務必須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債權債務關係;
二、債務人須享有對於第三人的債權或返還請求權等現實的權利;
三、必須是債務人怠於行使債權人到期的債權;
四、債務人怠於行使債務的行為給債權人造成損害。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73條規定:“因債務 ...
代位權中第三人能否上訴
代位權中第三人不能上訴,第三人在當前的代位權訴訟中主要是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債務人並沒有被直接判決履行債務責任。代位權中第三人被剝奪了上訴權,實際上並不能獲得二審程式的充分保障。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司法解釋一》第十六條,債權人可將債務人列為第三人、法院也可以通知債務人作為第三人參加代 ...
代位權行使需要具備怎樣的條件
代位權行使的條件包括: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確定,且必須已屆清償期。
(2)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
(3)債務人怠於行使權利的行為已經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4)債權人的債權不是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債權。
(5)代位權的行使範圍應以保全債權的必要為標準。
【法律依據】
...
簡述代位權行使的條件是什麼
所謂債權人的代位權是指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
債權人的代位權的成立,應具備以下條件:
1、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債務必須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債權債務關係;
2、債務人須享有對於第三人的債權或返還請求權等現實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