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無效,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也就是說,當事人在主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關係等於不存在,在這種情況下,擔保失去了前提,因此擔保合同也歸於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是否會影響主合同的效力呢?不會的,因為主合同的存在並不以擔保合同的存在為前提,因此,擔保合同無效並不影響主合同的效力。
主合同是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訂立的經濟合同。擔保合同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訂立的擔保主合同債權實現的合同。因此,擔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為根據的。有了主合同才有擔保合同的必要,沒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擔保合同,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擔保合同與主合同的關係是主從關係。擔保合同的性質是從合同的性質。
主合同無效從合同必然無效。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五條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主合同無效,保證人是有責任的。
【法律依據】
《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11條的規定:“被擔保的經濟合同確認無效後,如果被保證人應當返還財產或者賠償損失的,除有特殊約定外,保證人仍應承擔連帶責任。
補充內容是否有效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主合同已經實際履行,主合同及補充協議均的內容有效。主合同尚未生效,補充協議內容可以獨立履行的,補充協議有效;不能獨立履行的,效力是待定的。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六十一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 ...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
在主合同無效的情況下,補充合同的效力問題,需要區分不同的情況。
1、如果主合同已經實際履行,主合同及補充協議均有效;
2、主合同尚未生效,補充協議內容可獨立履行的,補充協議有效;
3、不能獨立履行的,效力待定。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 ...
技術合同的無效根據《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條規定: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或者侵害他人技術成果的技術合同無效。
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
依據我國擔保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如果當事人以交付定金作為合同生效要件的,如果合同無效的,成約定金是不能解除的,要依據合同無效原因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一十六條,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給付定金的一 ...
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應當立即終止履行。對於無效合同造成的財產損失,一般採取以下2個方法處理:
(1)返還財產
返還財產是使當事人的財產關係恢復到合同簽訂以前的狀態。可以是一方返還,也可以是雙方互相返還。當事人依據無效合同取得的房屋,應返還對方;若房屋已不存在或者 ...
具有下列情況的格式條款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六)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七)因故意或者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