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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屬於擔保物權

什麼屬於擔保物權

  擔保物權包括了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96條的規定:“申請實現擔保物權,由擔保物權人以及其他有權請求實現擔保物權的人依照物權法等法律,向擔保財產所在地或者擔保物權登記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

留置權是一種約定的擔保物權嗎

  留置權不是約定的擔保特權,它是一種法定的擔保物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二條本法所稱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擔保物權適用範圍是什麼

  擔保物權適用範圍如下:

  1、擔保物權的適用必須是借貸、買賣等民事法律行為。

  2、適用於借貸、買賣民事活動中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

  3、適用於基於民事活動中合同法律行為所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6條,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什麼是擔保物權實現

  擔保物權的實現是指擔保物所擔保的債權已屆清償期而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擔保物權人透過行使擔保物權而使其債權得到優先受償。 擔保物權的特性: 1.從屬性 2.權利行使的附條件性 3.優先受償性 擔保物權的消滅: 1.主債權消滅;2.擔保物權實現;3.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4.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

存在擔保物權什麼意思

  擔保物權不能單獨存在。系從屬於債權的從屬物權,其從屬性體現於擔保物權的成立轉讓與消滅各個方面。 成立上的從屬性指的是若無旨在擔保的債權,擔保物權不能成立;轉讓上的從屬性是指擔保物權不能脫離所擔保的債務單獨轉讓,所擔保的債權轉讓時,擔保物權隨之轉讓,消滅上的從屬性則指擔保物權隨債的消滅而消滅。 ...

什麼叫擔保物權實現

  擔保物權的實現是指擔保物所擔保的債權已屆清償期而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擔保物權人透過行使擔保物權而使其債權得到優先受償。 擔保物權的實現,擔保法律關係消滅。即使其債權未完全受償,擔保物權也消滅。 擔保物權有抵押權、留置權以及質權三種擔保物權。以擔保債權實現為目的的物權稱為擔保物權。 ...

擔保物權如何解釋

  擔保物權是指擔保物權人即債權人在債務人未按照債權債務合同的約定償還到期債務或者發生擔保合同所約定的可以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時,依法享有的對擔保人提供的擔保財產享有的優先受償權利。擔保物權分為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最常見的擔保物權就是抵押權。所謂抵押權,就是為了擔保債務能夠履行,債務人自己或者第三人將其擁有的 ...

擔保物權消滅的原因有哪些

  擔保物權消滅的原因如下:   1、主債權消滅。擔保物權屬於從權利,主債權消滅,擔保物權亦消滅。   2、擔保物權實現。   3、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必須有明確的意思表示,且須具備民事行為能力。   4、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170條,擔保物權 ...

擔保物權包括

  1、擔保物權包括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債務人未履行到期債務時,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就該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   2、擔保特權是指在買賣等民事活動中,債務人或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將特定的財產作為履行債務的擔保。 ...

用益物權擔保物權是什麼

  用益物權,是指以一定範圍內的使用、收益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設立的定限物權。擔保物權是用益物權的對稱,是指他物權或限制物權的一類。以確保債務的履行為目的而在債務人或第三人的物上設定的物權。 用益物權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自然資源使用權(海域使用權、探礦權、採礦權、取水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