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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可以和父母斷絕關係

什麼情況下可以和父母斷絕關係

  1、自然血親關係,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目前我國沒有關於斷絕父母子女關係的相關法律規定,對於親生父母子女關係,在基於血緣關係產生,從情感上可以斷絕關係,但是在法律上這種天然血緣關係是不可以進行解除的。

  2、法律上可以解除的父母子女關係: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係。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女兒和父母斷絕關係還可以繼承嗎

  首先基於血緣形成的父母子女關係是無法斷絕的,所以如果是親生子女與父母斷絕關係,法律不會承認,子女仍具有繼承權。

  如果是養子女與養父母解除收養關係,則雙方之間的擬製血親關係消失,養子女不再享有繼承權。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10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法律上和父母斷絕關係

  法律不允許。從法律角度上,親子關係不能自認而解除。

  【法律依據】

  我國關於自認的規定集中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八條,其第一款為,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陳述的案件事實明確表示承認的,另一方當事人無需舉證。但涉及身份關係的案件除外。


親兒子父母可以斷絕關係

  親兒子和父母不可以斷絕關係。這是法律不允許的,即是兒子與親生父母“斷絕”了關係,法律也不會承認,孩子對父母依舊負有贍養義務,父母對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孩子依舊負有撫養義務。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21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 ...

父母關係不好

  1、分析關係緊張的原因。首先要弄明白是什麼原因跟父母關係緊張,是他們管得太嚴?還是自己的任性?還是父母本身就經常吵架而影響了你?找出原因後,再進行分析找對策。   2、主動找父母溝通。身為晚輩,應該要尊重父母,要主動的找他們溝通溝通,把問題攤出來說,把大家心底的想法、對與錯統統都說出來。   3、想辦法化 ...

什麼情況勞動關係解除

  勞動關係的解除有三種情況,約定解除,法定解除與協商解除。   (一)法定解除的情形,依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 ...

什麼情況分別用的得還有地

  1、的:修飾名詞時用“的”,例如,我的太陽,可愛的花兒,誰的橡皮,清清的河水;   2、地:修飾表示動作的詞用“地”,例如,用力地踢,仔細地看,開心地笑笑;   3、得:前面是動詞,後面是形容詞用“得”,例如,掃得真乾淨,笑得多甜。 ...

父母子女關係可以斷絕

  父母子女關係可以分為兩類,第一類是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即親生父母子女關係),第二類是擬製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   親生父母子女關係是不可以人為的解除的。   擬製血親父母子女關係即基於收養或再婚的法律行為以及事實上的撫養關係所形成的父母子女關係。這種關係通常情況下是可以人為解除的。   【法律依據】 ...

法律上如何父母與孩子斷絕關係

  法律上不可以與父母斷絕關係。父母與孩子的關係,屬於自然形成的血緣關係,而不是根據法律的規定而產生,所以是不可以透過法律來解除或斷絕父母與孩子的關係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條父母有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

小寒大寒都是冬季節氣大多數情況哪個時段更冷

  1、小寒時段更冷一些。   2、從全國氣候統計來說,小寒節氣冷於大寒節氣的年份更多一些。   3、根據我國常年的氣候資料統計,我國北方大部一年中最冷的時間段是每年的1月中旬(10日-20日)。每年的小寒節氣從1月5-7日開始,一個節氣15天,中旬恰在小寒節氣之內。 因此,對北方大部地區來說,小寒的確冷於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