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調解工作程式主要包括:
1、受理糾紛。
2、調解糾紛。
3、履行協議。
《民事訴訟法》第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1、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負責指導全國的人民調解工作。
2、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負責指導本行政區域的人民調解工作。
3、基層人民法院對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進行業務指導。
【法律依據】
根據《人民調解法》第5條規定: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負責指導全國的人民調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負責指導本行政區域的人民調解工作。
啟動是人民調解活動的第一個環節。
在人民調解的啟動上,《人民調解法》規定,既可以由當事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主動介入調解糾紛,還可以由基層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對適宜透過人民調解方式解決的糾紛,在受理前告知當事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無論何種方式啟動,都有一個前提,就是當事人不拒絕調解。
【法律依據】
根據《人民調解法》第17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也可以主動調解。當事人一方明確拒絕調解的,不得調解。
人民調解員的工作職責是:1、掌握事件的全過程,以法律為依據,以說服教育和引導的方法指出其過錯和應當承擔的責任;2、在協議書上簽字,並在所達成條款的關鍵數字上加蓋私人印章;3、不擔任任何一方的訴訟代理人。人民調解員的任職條件是:1、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2、具有良好的親和力,有責任心;3、年滿18週歲; ...
人民調解員由人民調解委員會委員和人民調解委員會聘任的人員擔任。人民調解員透過說服、疏導等方法,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解決民間糾紛的活動。
產生方式:人民調解員的產生有選舉和聘任兩種方式。人民調解員除由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成員或者企業事業單位有關負責人兼任的以外,一般有本村民區、 ...
人民調解員應當由公道正派、熱心人民調解工作,並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法律知識的成年公民擔任。
人民調解員由人民調解委員會委員和人民調解委員會聘任的人員擔任。
【法律依據】
根據《人民調解法》第13條規定:人民調解員由人民調解委員會委員和人民調解委員會聘任的人員擔任。 ...
1、首先,人民陪審員必須具有法官的職業道德。人民陪審員雖然不是法官,但在參與審判案件時,其具有法官的職權。這就要求每一名人民陪審員必須自覺遵守法官的職業道德,要具有公正、平等、廉潔、為民的意識,要自覺遵守人民法院的五個嚴禁規定:即嚴禁接受案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請客送禮;嚴禁違反規定與律師進行不正當交往;嚴 ...
1、為人公正。
2、聯絡群眾。
3、熱心人民調解工作。
4、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
5、成年公民,還應當同時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法律依據】
根據《人民調解法》第14條規定:人民調解員應當由公道正派、熱心人民調解工作,並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識的成年公民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四條規定:申請司法確認調解協議,由雙方當事人依照人民調解法等法律,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向調解組織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裁定調解協議有效,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 ...
1、建設單位要備齊前期所需的資料,
2、委託具有環評資質單位編制環評檔案。具有資質的單位在當地環保局都應該有備案,得到環保局認可的單位方可。
3、環評單位收集相關資料,踏勘建設專案現場,確定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型別,編制環評檔案。
4、編制環評檔案前的環評工作程式如圖:
5、建設單位將環評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