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指民事主體在進行民事活動時不得違反社會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不得違反社會一般道德準則和國家以及社會的一般利益。據《民法通則》第7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國家經濟計劃,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是這一原則的法律表現形式,該原則既是一項行為準則,也是一項審判準則,有學者將該原則概括為公序良俗原則。
它是指民事主體在進行民事活動時不得違反社會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不得違反社會一般道德準則和國家以及社會的一般利益。據《民法通則》第7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國家經濟計劃,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是這一原則的法律表現形式,該原則既是一項行為準則,也是一項審判準則,有學者將該原則概括為公序良俗原則。
1、根據《公益廣告促進和管理暫行辦法》,公益廣告是指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良好道德風尚,促進公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提高,維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非營利性廣告。
2、公益廣告是不以營利為目的而為社會提供免費服務的廣告活動。我國建國以後,公益性的廣告活動日益增多,對全社會進行道德和思想教育發揮了重要作用,例如有關部門進行的防火防盜、保護森林、節制生育、維護公共秩序、不要隨地吐痰等廣告宣傳,均屬公益廣告的性質。1979年,全美國的媒介單位就主動捐贈總值為6億美元的版面和時間給美國廣告協會作公益性的廣告。“愛我中華,修我長城”是一條創意深邃的廣告口號。1984年7月8日,由北京晚報、八達嶺特區辦事處、北京日報、經濟日報、工人日報聯合舉辦的修我長城贊助宣傳活動,也具有公益廣告的性質。世界各國的廣告界都在不同程度上開展公益廣告活動。廣告事業是為經濟服務的,但又是為社會、為消費者、為促進兩個文明的建設服務的,開展公益性廣告活動正是樹立以上四個服務觀點的體現。
目的是保障所有社會成員的共同幸福。
在我國,公共利益和個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實現公共利益的最終目的就是為了保障所有社會成員的共同幸福;而不是單純的保障國家的利益不受侵害,或者為小部分人牟利益。
公共利益:公共的利益,簡稱公益。雖然自古以來國家的形式變化多樣,對國家存在的理由也有不同的解釋,但是公共利益是國家存在的正當性理由。行政法用來調整政府與人民的關係,公共利益概念是界定政府行為必要性的主要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