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擔保物權是指法律規定的在一定條件下當然發生的擔保物權。此種擔保物權只需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即當然發生而不問當事人的意思如何。主要有留置權、法定優先權和法定抵押權。 法定擔保物權所擔保的債權是基於擔保物權的標的物所發生的費用,故而又被稱之為“費用性擔保物權”。 法定擔保物權的內容 法定擔保物權具有保護特定債權的作用,因為法定擔保物權所擔保的債權大都是因債權人對標的物施以勞務、技術或者供給材料、保全該標的物或者增加其價值,法律為維護公平特用擔保物權予以特別保障。
法定擔保物權是指法律規定的在一定條件下當然發生的擔保物權。此種擔保物權只需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即當然發生而不問當事人的意思如何。主要有留置權、法定優先權和法定抵押權。 法定擔保物權所擔保的債權是基於擔保物權的標的物所發生的費用,故而又被稱之為“費用性擔保物權”。 法定擔保物權的內容 法定擔保物權具有保護特定債權的作用,因為法定擔保物權所擔保的債權大都是因債權人對標的物施以勞務、技術或者供給材料、保全該標的物或者增加其價值,法律為維護公平特用擔保物權予以特別保障。
法定擔保物權包括留置權、法定優先權和法定抵押權。指法律規定的在一定條件下當然發生的擔保物權。此種擔保物權只需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即當然發生而不問當事人的意思如何。 法定擔保物權具有保護特定債權的作用,因為法定擔保物權所擔保的債權大都是因債權人對標的物施以勞務、技術或者供給材料、保全該標的物或者增加其價值,法律為維護公平特用擔保物權予以特別保障。
留置權不是約定的擔保特權,它是一種法定的擔保物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二條本法所稱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條的規定,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