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不給員工買社保的賠償:
(一)賠償勞動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業保險金損失。
(二)承擔應當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費用。
(三)承擔工傷保險費有關的罰款、滯納金等費用。
(四)承擔基本養老保險有關的罰款等費用。
(五)賠償給勞動者造成的其它費用。
【法律依據】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企業不給員工買社保,勞動者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經濟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企業要是不交社保的,就要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企業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
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企業要是不交社保的,就要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企業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 ...
1、作為很多中小企業來講,他們的經營利潤相對來說是比較薄弱的,所以說在用工成本這一塊考慮的是比較謹慎的,也就是說盡量要降低自己的用工成本。
2、那麼在這樣的基礎上,很有可能很多中小企業不按照正常的流程來給自己的員工繳納相應的社保,這種情況確實是普遍存在的,因為社保這一塊,我們不要小看它所佔比的用工成本 ...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線上答疑。
1、必須買,這是國家的《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不管員工是否願意購買,單位都要依法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工傷這三樣是必買的。
2、可行,但你要先給單位提出來你要求買保險,單位不給你買,然後你在辭職,就有了充足的理由。單位要給你補償。
要不你留個郵箱 ...
1、用人單位沒有足額繳納、沒有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用人單位未給員工足額繳納社保,員工向社保區域性門投訴的,經核查發現確未足額繳納,將會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繳納或補足,並按日萬分之五加收滯納金。《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第一款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 ...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參加社會保險對於公司而言是強制性的義務,無論是公司還是勞動者都必須履行。因此,即使勞動者不想參加社會保險也是不行的,用人單位必須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
員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公司應該給員工辦理退休手續。不給員工辦理退休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可以到當地的區勞動仲裁部門透過仲裁解決。
根據國家勞動部門辦理企業職工退休的相關規定:“企業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即男(包括幹部)年滿60週歲,女年滿5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企業應按照國家規定辦理退休手續。 ...
不可以。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係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