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係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用人單位必須給員工買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參加社會保險對於公司而言是強制性的義務,無論是公司還是勞動者都必須履行。因此,即使勞動者不想參加社會保險也是不行的,用人單位必須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需要給員工買公積金。
我國《住房公積金條例》規定,單位不給交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條例》第13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 ...
企業不給員工買社保的賠償:
(一)賠償勞動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業保險金損失。
(二)承擔應當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費用。
(三)承擔工傷保險費有關的罰款、滯納金等費用。
(四)承擔基本養老保險有關的罰款等費用。
(五)賠償給勞動者造成的其它費用。
【法律依據】
《勞動 ...
企業要是不交社保的,就要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企業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 ...
企業要是不交社保的,就要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企業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法律依據】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 ...
用人單位不給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應注意蒐集並儲存雙方成立勞動關係的有關證據,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收集相關證據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
企業不給員工買社保,勞動者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經濟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 ...
用人單位不給交社會保險,可以跟公司協商;如果協商之後,公司依然是不給繳納社保,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協商無果後,到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申請勞動仲裁和訴訟。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