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清算的程式:
一、成立清算組
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應當由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士組成。
二、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後,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負責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清理、估價、處理、分配,代表破產企業參與民事活動,其行為對人民法院負責並彙報工作。
三、破產財產分配
分配破產財產,由清算組提出分配方案,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透過,報人民法院批准後由清算組具體執行。
四、清算終結
破產財產清算分配完畢,由清算組向人民法院彙報清算分配工作的情況,並申請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終結,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進行清償。
五、登出登記
企業破產,破產財產分配完畢,企業法人依法終止其民事行為能力,清算組向破產公司的原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原公司登記。
1、變賣企業資產;
2、確認清算損益、支付清算費用;
3、收回債權、清償債務;
4、分配剩餘資產。
5、因為現金是最容易分配的資產,所以合夥企業在清算時,通常需將資產全部變賣,然後再加以分配。合夥企業資產的分配順序如下:償付合夥人以外的債權人債權;償付合夥人債權;按資本餘額分配剩餘資產。
企業破產清算的程式包括的環節有: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公告債權人並進行債權登記;
3、提出財產估價和清算方案;
4、分配財產。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公司倒閉,應按規定給予員工解除合同補償金,標準為:工作滿一年的給一個月補償金(月平均工資),如果做了十年,應該給十個月補償金。
1、倒閉企業員工的補償標準是:工作滿一年的給一個月補償金(月平均工資)。補償金按工齡計算: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足一年超過6個月按一個月工 ...
公司破產清算的程式如下:
1、通知、公告債權人。清算組成立後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予以公告。
2、申報債權。債權人應當在清算組成立之日起30日內,未收到通知的、自清算組公告之日起45日內申報債權。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個別債權人清償債務。
3、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清算組在分別編制資產負債 ...
企業破產清算後,清算組來接管公司,公司是要停業的。企業進入破產清算程式後,首先會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來接管公司,清算公司財產,接管公司債務,然後設立清算賬戶,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處理公司債務並參加訴訟活動,制定債務表並進行清算方案,提交報告後,辦理登出登記。
【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一百零七條 ...
註冊企業的簡要程式是:
1、企業名稱預核准(工商局)
2、驗資(會計師事務所)
3、辦理相應的前置審批手續,申請營業執照(工商局)。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23條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 ...
企業倒閉購買保險的員工依然可以繳納保險費。此時,已倒閉企業的原員工可轉為靈活就業人員,並以此身份繳納各種保險。企業因資不抵債申請進入破產清算程式的,清算時,應優先繳納員工的養老保險費用。
【法律依據】
根據《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人民法院裁定認可後,由管理人執行。管理人按照 ...
企業倒閉了對於欠稅的償還問題,在企業在欠稅的情況下面臨無力償還債務、繳納稅款,甚至公司再持續正常運轉經營的情況下,及時企業宣佈倒閉,也不能消除企業欠稅的事實,仍需追繳企業欠稅稅款,並且相對其他普通的債權可以優先償還。
法律依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 ...
企業倒閉的賠償是,按勞動者在企業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企業需要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