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企業出資方式有:
1、普通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
2、有限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作價出資。
【法律依據】
根據《合夥企業法》第七條,合夥企業及其合夥人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承擔社會責任。
合夥企業出資方式有:
1、普通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
2、有限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智慧財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作價出資。
【法律依據】
根據《合夥企業法》第七條,合夥企業及其合夥人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承擔社會責任。
1、貨幣。設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數量的流動資金。以支付建立公司時的開支和啟動公司運營。因此,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
2、實物。實物出資一般是以機器裝置、原料、零部件、貨物、建築物和廠房等作為出資。
3、智慧財產權。所謂智慧財產權是指人們對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權利。傳統的智慧財產權包括商標權、專利權和著作權。
4、土地使用權。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股東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後向公司出資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另一種是公司向所在地的縣市級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過審查批准後,透過訂閱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公司依照規定繳納場地使用費。前者為股東的出資方式,但必須依法履行有關手續。
5、勞務和信用出資。有些大陸法系國家,還允許股東以勞務和信用出資,但僅限於無限公司,兩合公司和股份兩合公司,而有限責任公司和股分有限公司則不允許股東以勞務和信用出資。
1、貨幣。設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數量的流動資金。以支付建立公司時的開支和啟動公司運營。因此,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
2、實物。實物出資一般是以機器裝置、原料、零部件、貨物、建築物和廠房等作為出資。
3、智慧財產權。所謂智慧財產權是指人們對其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權利。傳統的智慧財產權包括商標權、專利權和著作權。
4、土地使用權。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股東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後向公司出資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另一種是公司向所在地的縣市級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過審查批准後,透過訂閱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公司依照規定繳納場地使用費。前者為股東的出資方式,但必須依法履行有關手續。
5、勞務和信用出資。有些大陸法系國家,還允許股東以勞務和信用出資,但僅限於無限公司,兩合公司和股份兩合公司,而有限責任公司和股分有限公司則不允許股東以勞務和信用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