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勞動合同可以不去勞動局備案;但公司需要給在職員工依法繳納社保的,應根據當地勞動局的規定執行備案。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終止後(即到期後),用人單位不得隨意銷燬。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平常的公司合同是不需要備案的。
一些合同備案是指加工貿易企業持合法的加工貿易合同到主管海關備案、申請保稅並領取加工貿易《登記手冊》或其他准予合同備案憑證的行為。
購房合同也是需要備案的。
而常規的合同只要雙方對條款無異議,簽字蓋章就是生效的,也是受法律保護的。
協議某些條款應該沒有合同來的全面。
籤協議或合同都是可行的。
靈活就業人員也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可以有效地維護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 ...
曠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賠償,因為員工屬於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所以單位解除合同屬於合法的行為,不需要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 ...
因曠工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賠償,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得到補償: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 ...
曠工辭退不需要工會介入,勞動者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關係,通常需要工會介入的情況是,用人單位非法解除勞動關係,或者用人單位採取經濟裁員方式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等情況時。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以合法解除勞動關係。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也是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保障。
員工勞動合同必須要寫明工資。如果勞動合同沒有寫明工作內容,薪資待遇,工作時長就是不合法的,該合同就是無效的,勞動者而已向當地的仲裁委員會或者法院申請認定該勞動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
《 ...
單位不需要支付失業金。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
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是指解除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