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第八條規定,稅前扣除憑證按照來源分為內部憑證和外部憑證。
內部憑證是指企業自制用於成本、費用、損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會計原始憑證。內部憑證的外部憑證是指企業發生經營活動和其他事項時,從其他單位、個人取得的用於證明其支出發生的憑證,包括但不限於發票、財政票據、完稅憑證、收款憑證、分割單等。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
根據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
企業所得稅扣除專案:
工資薪金支出即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與工資相關的三項費用即職工福利費支出、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支出;社會保障繳款即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保險支出即企業參加財產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利息支出即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業務招待費即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即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租賃費即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勞動保護支出即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公益性捐贈支出即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佣金、手續費即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及佣金支出,不超過規定計算限額以內的部分。
所得稅禁止扣除專案: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2、企業所得稅稅款;
3、稅收滯納金;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5、超過規定標準的捐贈支出;
6、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
7、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風險準備等準備金支出。
8、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稅前扣除的確認一般應遵循以下原則:
1、權責發生制原則:即納稅人應在費用發生時而不是實際支付時確認扣除。
2、配比原則:即納稅人發生的費用應在費用應配比或應分配的當期申報扣除。納稅人某一納稅年度應申報的可扣除費用不得提前或滯後申報扣除。
3、相關性原則:即納稅人可扣除的費用從性質和根源上必須與 ...
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事項有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企業流轉稅查補及賬表調整;資產減值準備的分析;暫估商品進行納稅調整;職工福利費調整;合併企業納稅調整;折舊調整。 ...
企業所得稅不徵稅收入有財政撥款(針對事業單位和社團);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實施公共管理過程中向特定物件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徵稅收入(針對企業);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
財政撥款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對納入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撥付的財政資金,但國 ...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專案主要包括: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實際發生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法律依據】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三條規定,納稅人申報的扣除要真實、合法。真實是指能提供證明有關支出確屬已經實際發生的適當憑據;合法是指符合國家稅 ...
一、按國家規定比例由個人負擔並實際交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超過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費,應將其超過部分併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繳個人所得稅。個人領取提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免予繳納個人所得 ...
清算,是為了終結現存的法律關係、處理其剩餘財產、使之歸於消滅而進行的一個程式。
企業清算的主要程式有:
1、企業宣告解散、破產,即企業終止之日起,就應當立即成立清算機構。
2、清算機構成立後,就應對企業的財產、物資、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和計算依據,制定 ...
常用的彙總憑證有發出材料彙總表,工資結算表,差旅費報銷單等。彙總憑證也稱原始憑證匯部表 。根據一定時期,如一季、一月,內若干張反映同類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彙總編制而成的憑證。例如根據一旬或一個月內所有的“收料單”和“發料單”分別彙總編制的“收料憑證彙總表”和“發料憑證彙總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