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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搬遷員工能得到賠償嗎

企業搬遷員工能得到賠償嗎

  根據我國《勞動法》第四十條中的相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項,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合同的簽訂是基於簽訂當時的各方面條件的。根據《勞動合同法》,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之一,說明工作地點是一個重要的判斷條件。假設單位事先告知工作地點將發生重大變化,顯然會影響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的決定。所以勞動合同簽訂時沒有明確說明將來工作地點會發生大變化的話,單位搬遷就應該遵循《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執行。

合同期滿後被辭退了能要求賠償嗎

  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十六條第三項、第四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企業破產員工能得到什麼補償

  用人單位依法宣佈破產的,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但是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即使企業破產,也應當支付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買小產權拆遷獲得賠償

  購置小產權房後,在拆遷中能否得到賠償,要具體分析。   1、如果小產權房是集體村民經過合法審批手續建設的,出售給本集體的村民居住的,一般可以獲得賠償。   2、小產權房是集體村民經過合法審批手續建設的,出售給本集體以外的居民的,要看當地的拆遷補償政策了。   3、小產權房如果是違章建設的,建築者本人也無法 ...

拆遷違章建築得到賠償

  拆遷違章建築是不能得到賠償的。拆除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拆除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准期 ...

孕婦被解除勞動合同得到賠償

  孕婦被解除勞動合同能得到賠償,在孕婦工作期間,用人單位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話,是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相應的經濟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 ...

夫妻一方出軌就一定獲得賠償

  夫妻一方出軌不一定能獲得賠償,出軌不等同於與他人同居或者重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 ...

如果離婚要求賠償

  離婚可以要求過錯方給予受害方賠償。   夫妻雙方同意協議離婚的情形下,如果雙方就離婚損害賠償問題已達成協議,法律應尊重當事人的意願,不必進行干預;如果雙方就離婚損害賠償問題不能達成協議,則可以透過訴訟離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 ...

被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得到補償

  被用人單位辭退員工能得到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 ...

企業搬遷員工是否會有補償

  如果搬遷使勞動合同從正常角度看無法履行,勞動者可以拒絕繼續履行並提出解除勞動關係,此時可以要求經濟補償;如雖有搬遷行為,但綜合各種因素,勞動合同仍可正常履行,勞動者一般需要按勞動合同繼續履行,協商不成的自行離職,則很難給予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40條: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