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有權對員工罰款,但是應當有合法根據,必須是根據依法制定並公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司企業的規章制度或者勞動紀律規範,公司的規章制度必須是依法制定並經過相關的公示方式或者合同約定的方式為勞動者所瞭解的。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法》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由於自身過錯造成經濟損失,公司是可以對員工進行罰款的,嚴重的還可以開除,不用支付賠償金,法律是給予了公司充分的自治權的,但是公司應該合理的制定罰款制度,罰款上限,保障勞動者一定的經濟收入。《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勞動合同法》對做錯事的員工,沒有明確約定處罰條款的,按現行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對員工進行處罰的,沒有法律依據,不過如果員工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用人單位可以要求賠償的。不超過工資的20%是指勞動者因為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單位損失,用人單位可以從工資中扣除應當賠償部分,每月扣除額度不超過20%。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老師沒有權利對學生進行罰款及停課。
對學生課以罰款則是一種典型的違法行為。因為行政制裁包括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罰兩個方面,學校有對學生予以紀律處分的權力,但卻沒有對學生進行行政處罰的權力。罰款是行政處罰的一種,只有國家特定的行政機關才有行政處罰權,學校對學生予以罰款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普通高等學校學 ...
首先,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簽訂的協議,合同要有相對方,看公司總部是否和加盟商簽有合同。如果有合同,公司總部作為加盟店的相對方就有解除合同的權力。
其次,合同的約定解除就是合同履行中一方出現合同約定的違約行為時,另一方就有權解除合同。
再次,合同的法定解除就是《合同法》94條規定的幾種情形出現,如不可抗 ...
學校應當成立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負責受理學生對處理或者處分決定不服提起的申訴,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應當由學校相關負責人、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學生代表、負責法律事務的相關機構負責人等組成,可以聘請校外法律、教育等方面專家參加。學校應當制定學生申訴的具體辦法,健全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的組成與工作規則,提供必 ...
企業不是公安機關,不具備用GPS定位裝置定位員工手機蹤跡的權利。企業用GPS定位裝置定位員工手機蹤跡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屬於違法行為。如果屬於特殊性質的崗位,確實需要定位資訊,應當徵得員工的同意。如果未徵得員工同意,跟蹤員工屬於侵犯隱私權的行為。 ...
公司對勞動者進行處罰包括進行罰款,應當有合法根據,即必須是根據依法制定並公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司企業的規章制度或者勞動紀律規範,包括實體上規章制度的內容要符合法律,程式上,公司的規章制度必須是依法制定並經過相關的公示方式或者合同約定的方式為勞動者所瞭解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 ...
要看情況,一般生三胎是不會被單位開除的,對於不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由其所在單位給予紀律處分。只有嚴重違反了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單位才可以開除員工。所以如果單位的規章制度是依法制定並公示,明確表示員工生三胎屬於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就有可能會被公司開除。不過在生三胎的情況下,並沒有對給單位造成的損失數額 ...
租售同權對租房者的好處有:
1、租房可就近入學,租售同權;
2、增加住房公積金對租賃住房的支援力度;
3、租金不能隨便漲;
4、中低收入公積金繳存人優先租賃。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