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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婦女罪需什麼證據來證明

侮辱婦女罪需什麼證據來證明

  強制猥褻婦女罪證據包括:

  1、物證、書證;

  2、證人證言;

  3、被害人陳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5、鑑定結論;

  6、勘驗、檢查筆錄;

  7、視聽材料。其中視聽材料又分:錄音資料、錄影資料、電子計算機儲存資料、運用專門技術裝置得到的資訊資料。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證據。

  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和查辦案件過程中收集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資料等證據材料,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

  凡是偽造證據、隱匿證據或者毀滅證據的,無論屬於何方,必須受法律追究。

挪用資金罪需要哪些證據來證明

  挪用資金罪需要的證據有:最重要的證據是賬務證明。賬冊記載資金的出入、流向,可以直接指明單位的多少資金,何時經過何人從賬戶中被轉到何處何人手中(賬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侮辱婦女罪判多少年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你,謝謝!


侮辱婦女怎麼判

  現行《刑法》沒有“侮辱婦女罪”這個罪名,但有強制猥褻、侮辱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 【強制猥褻、侮辱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 ...

家庭暴力要有什麼證據證明

  需要下列證據證明:   1、驗傷報告。可以可以要求醫院進行傷情鑑定,也可以由警方指定受害一方到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定。   2、報警記錄。   3、施暴方寫下的悔過書等書面證據。   4、其他目擊家暴發生的證人的證言。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43條,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 ...

什麼是強制猥褻侮辱婦女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是指違背婦女的意願,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行為。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侮辱和強制侮辱婦女的區別

  1、犯罪客體不同。前者的客體是婦女的人身權利、人格尊嚴和社會秩序,後者的家庭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譽;   2、犯罪客觀方面不同。前者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以暴力、脅迫後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的行為,後者表現為行為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當著被害人的面公然進行貶低其人格、毀壞其名譽的行為;   3、犯罪主體不 ...

猥瑣不需要證據

  1、猥瑣罪需不需要證據?當然需要證據。   2、證據包括:(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等。   3、《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 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需要的證據。 ...

2021福建過年回家要做核酸檢測嗎 福建春節返鄉持有核酸證明

  2021福建過年回家要做核酸檢測嗎 福建春節返鄉需持有核酸證明嗎   部分人需要。對於中高風險地區返鄉的,需要隔離14天,並且進行核酸檢測,低分險地區則憑藉綠碼通行。另外,三類人員需要核酸檢測證明:一是跨省份返鄉人員;二是來自本省內中高風險區域所在地市的返鄉人員(中高風險區域內部人員原則上不流動);三是本 ...

什麼時候開始春節返鄉持有核酸證明

  1、春節將近,國內疫情呈現多點散發狀態。1月20日,某院聯防聯控機制召開發佈會,會上明確,春節期間返鄉人員要持7日以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才能夠返鄉。為做好冬春季農村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自下發之日開始執行。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返鄉從1月28日春運開始後實施,至3月8日春運結束後截止。   2、方案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