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他人名譽權的,應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且對被侵害人給予一定賠償,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法律依據】
《刑法》第246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透過資訊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侵害他人名譽權的,應當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且對被侵害人給予一定賠償,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法律依據】
《刑法》第246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透過資訊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對侵害他人名譽權的行為如何認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如果認定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條件:
(一)在侵害物件上,被侵害人是特定人。
(二)在侵害方式上,主要是以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的名譽。
(三)在主觀過錯上,侵害人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過失。
(四)在客觀上,具有非法侵害他人名譽權的事實。
(五)在後果上,對被侵害人的名譽造成較嚴重的損害。
具體處理的方法是:
當名譽權受到侵害時,可以依法尋求法律的幫助。即蒐集對方侵害自己的名譽權的證據,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依法要求法院判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