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和第一百三十四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可以責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可以書面或口頭的方式進行,內容須事先經人民法院審查。
侵犯名譽權的舉證責任的分配是:
1、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
2、證明侵權事實存在的證據。被告侮辱或誹謗原告的證據;
3、證明侵權事實與損害後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的證據;
4、有具體訴訟請求的,應提交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清單。
根據《民法總則》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毀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民事責任,對民事法律責任的簡稱,是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因實施了民事違法行為,根據民法所承擔的對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後果或者基於法律特別規定而應承擔的民事法律責任。
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等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做、更換;
(七)賠償損失;
(八)支付違約金;
(九)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賠禮道歉。
關於代駕出事故應由誰承擔責任的問題,應分為四種情況:
(1)無償代駕:無償代駕通常發生在親朋好友之間,在這種情況下,代駕人和車主是一種無償幫工關係。一般情況由車輛所有人負責,但當代駕者存故意或重大過失時,也會承擔連帶責任。
(2)僱人代駕:雙方之間形成僱傭關係。如發生交通事故,除按照車主投保的險種 ...
侵害名譽權的,受害人可以直接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並賠禮道歉,在侵害名譽的範圍內消除影響。如果造成精神傷害的,還可以要求侵權人賠償精神損失。如侵權人拒不承擔責任,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訴處理。另外,侵害他人名譽權,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構成犯罪,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 ...
僱傭合同的責任承擔的規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僱傭活動”,是指從事 ...
認定侵犯名譽權應當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行為人客觀上存在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併為第三人悉知;
2、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
3、被侵害的物件應當是特定的人;
4、在後果上,侵權人的行為對受害人的名譽造成了較嚴重的損害,使受害人感受到一種不公正的社會壓力或心理負擔,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 ...
監護人的責任承擔原則是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總則》第三十五條,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 ...
侵犯名譽權的表現形式:
(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透過言語、文字或者行為舉止等方式貶低他人人格、毀損他人名譽的行為。
(二)誹謗。誹謗是指故意或者過失地散佈有關他人的虛假事實,導致他人名譽降低或者毀損的行為。
(三)新聞報道嚴重失實,致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
【法律依據】
《憲法》第三十八 ...
認定侵犯名譽權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侵害名譽權通常以造成受害人社會評價降低為前提,單純受害人主觀上的名譽感即自認為社會評價降低不構成侵害名譽權。
(2)如果侵犯從事經營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個人的名譽,則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
(3)新聞報道嚴重失實致人名譽受損的,也按侵害名譽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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