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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姓名權的賠償範圍是什麼

侵犯姓名權的賠償範圍是什麼

  侵犯姓名權的損害是一種非財產的損害,它以精神損害為內容而沒有直接的財產內容,因為它體現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財產利益。姓名權雖無財產內容,但與權利主體的財產權有一定的聯絡,可以間接地導致姓名權主體的財產損害。但姓名權的損害本身不等於財產損害,不能將姓名權的損害理解為既是一種精神損害又是一種財產損害。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時,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侵犯姓名權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侵犯姓名權的責任構成要件:

  1、侵害行為;

  2、行為人的過錯;

  3、損害後果;

  4、侵害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

  《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法人的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適用前款規定。

侵犯姓名權有哪些表現

  侵犯姓名權的表現形式:

  1、干涉他人決定、使用、改變姓名。

  2、盜用他人姓名。

  盜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經他人同意或授權,擅自以他人的名義實施某種活動,以抬高自己身價或謀求不正當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

  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進行活動,以達到某種目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等權利。


侵犯姓名有哪些行為

  侵犯姓名權的行為有:   1、干涉他人決定、使用、改變姓名。   2、盜用他人姓名。盜用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經他人同意或授權,擅自以他人的名義實施某種活動,以抬高自己身價或謀求不正當的利益。   3、冒用他人姓名。指的是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進行活動,以達到某種目的。比如,冒充他人,以他人名義與人結婚等。 ...

侵犯肖像賠償的確定因素有哪些

  侵犯肖像權的損失一般為精神賠償。最高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 ...

侵犯他人姓名賠償標準是什麼

  姓名權的損害是一種非財產的損害,它以精神損害為內容而沒有直接的財產內容,因為它體現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財產利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後果,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一般不予支援,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形判令侵權人停止侵害、 ...

姓名的損害怎麼賠償

  姓名權的損害是一種非財產的損害,它以精神損害為內容而沒有直接的財產內容,因為它體現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財產利益。姓名權雖無財產內容,但與權利主體的財產權有一定的聯絡,可以間接地導致姓名權主體的財產損害。但姓名權的損害本身不等於財產損害,不能將姓名權的損害理解為既是一種精神損害又是一種財產損害。   根據最高 ...

侵犯肖像是否可以要求對方賠償

  侵犯肖像權可以要求對方賠償。   《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我國的侵害肖像權的責任方式主要是 ...

侵犯他人姓名會如何處罰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冒用。   《戶口登記條例》第18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18週歲以上公民需要變更姓名時,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公民的姓名權受到侵害時,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

最高院交強險賠償範圍有哪些

  最高院交強險賠償範圍有,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汽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   【法律依據】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四條,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保險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