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如果有擔保人需要擔保人簽字和投保人簽字,如果只有投保人簽字擔保人沒有簽名那麼合同對擔保人是不具法律效應的,也就是說擔保不成立,保險公司可能會拒絕審批。如果本人沒有簽字那麼保險合同更加是不能成立的了。
因此必須需要擔保人以及投保人都簽字才能。
只要合同雙方都認可並簽字,且合同內容不違背法律法規,都為有效並遵守。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1],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狹義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還有最狹義合同僅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85條: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條: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保險合同的生效問題,首先要看保險合同中有沒有關於合同生效的特別約定。如果有約定,就按照約定的時間或條件認定生效時間。如果沒有約定,根據《保險法》第13條的規定,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依據】
《保險法》第十三條規定,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應當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當事人也可以約定採用其他書面形式載明合同內容。
依法成立的保險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約定附條件或者附期限。
夫妻雙方的離婚協議並不是簽字就生效。離婚協議在離婚登記後生效。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第十三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 ...
一般合同簽字後,合同就生效了。但是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對合同的生效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立時生效。當事人也可以對合同的生效,可以約定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
同時,如果合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也是無效的。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 ...
不是。離婚協議屬於附條件生效的協議,即以“離婚”為生效條件,若離了婚,協議內容有效;若還沒有離婚,條件不成就,協議當然不能生效。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 ...
一般來說,就自然人而言簽字即可,如果是公司企業的話還需要蓋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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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特別約定,一般情況下合同簽完就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這個時候,合同簽訂當天合同是並沒生效,只有當合同生效條件滿足時,合同才生效。
【法律依據】
《合同法》 ...
如果是一審,簽收離婚判決書第2天起算15日,雙方均不上訴的,上訴期滿後,也就是15天判決書生效;如果是二審,判決書籤收之日起即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 ...
合同要雙方都簽字才能生效。合同生效條件:當事人訂立合同,採取要約、承諾方式。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