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觀察期內生病,保險是沒有效的。在保險條款中設定觀察期,主要目的是為了能夠更好地保護誠信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利益,有效防範“帶病投保”的現象。
觀察期是指在醫療保險、重大疾病保險這些健康保險中,被保險人在首次投保時,從合同生效日算起的一段時間內,被保險人患病所發生的費用,保險公司不予賠付。
從觀察期的時限來看,在各保險公司普通住院類醫療保險中,觀察期一般為30天或90天;在重大疾病保險中,觀察期一般為90天或180天,也有一年的。
保險觀察期內生病,保險是沒有效的。在保險條款中設定觀察期,主要目的是為了能夠更好地保護誠信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利益,有效防範“帶病投保”的現象。
觀察期是指在醫療保險、重大疾病保險這些健康保險中,被保險人在首次投保時,從合同生效日算起的一段時間內,被保險人患病所發生的費用,保險公司不予賠付。
從觀察期的時限來看,在各保險公司普通住院類醫療保險中,觀察期一般為30天或90天;在重大疾病保險中,觀察期一般為90天或180天,也有一年的。
影響。保險公司在保險條款當中設定觀察期,目的就是為了防止出現“帶病投保”的現象。所以如果被保險人在觀察期內發生保險合同規定的輕症、重症等需要出險的情況的話,投保的保險基本上就不會生效了,保險公司退回已交保費,保險合同終止。
大病保險觀察期到醫院看病是沒問題的,只是關於可否報銷情況及對後續續保問題會有一定影響:
1、如果是對於已經生效的住院險和重疾險,是不影響的,可以留意下現有保單的保障期限;
2、一般而言住院險是一年一期的,待下一年續保的的時候,是會有一定影響的,是否能繼續續保取決於具體疾病及對應的保險產品的續保條款內容;
3、如果是在觀察期發現了有疾病需住院治療,如果是短險保險公司會不給予報銷,如果是長險,取決於保險公司及保障險種的具體約定,保險公司是有權在觀察期內拒不理賠的。具體可以諮詢購買保險的保險公司。
如果關於保險觀察期保險公司不理陪問題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有異議的,可以透過訴諸法律途徑進行解決,具體情況分析就看法院如何判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