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高鐵佔地賠償應該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構成,一般是政府考慮當地經濟水平等因素制定高鐵佔地補償標準。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修高鐵佔地賠償應該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構成,一般是政府考慮當地經濟水平等因素制定高鐵佔地補償標準。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要修高鐵的原因簡述如下。
1、旅客送達時間。行程在85km——1058km範圍內,乘坐高速鐵路比乘坐其它公共交通工具節省時間。
2、安全性和舒適程度。高速鐵路空間大,執行平穩,振動和搖擺幅度很小,長途旅客可以享受到較高的舒適度。
3、準確性。高速鐵路全天候行車,線路為全封閉式,擁有先進的裝置,能夠保證列車執行安全正點。
4、能源消耗。高速鐵路能源消耗比汽車和飛機都低。
5、運輸價格。高速鐵路的運輸價格是普通鐵路的相同席別票價的150%,略高於長途汽車,低於飛機。
6、佔用土地。單位運能佔地,高速鐵路比公路和航空都低。
7、綜合造價。高速鐵路的綜合造價與高速公路相當顯著低於空運。
8、運輸能力。高速鐵路的運輸能力遠大於航空運輸,一般也大於高速公路。
9、環境保護。有害物排放和噪聲汙染都是運輸方式中最低的。
10、效率和效益。效率和效益較其他運輸方式高。
11、勞動生產率較公路高。
1、需要直升飛機勘察,高鐵速度很快,重量很重。對地基的穩定及承重能力要求很高。所以需要堪測地基,確定不同的施工方案,以保證其需要。
2、在高速鐵路電力線路導線兩側各500米範圍內,不得燃放煙花、爆竹,放飛鳥類、飛行器、風箏、孔明燈、無人飛機、小型航空器、動力傘等低空飛行物或者飄浮物體,否則警方將依法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