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債務追討的手段具體有以下兩種:
一、法律救濟手段。根據《民事訴訟法》在第216條是這樣規定的: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此款即是申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法律依據所在。
二、私力求濟手段。債務人不清償債務,債權人只能向法院起訴,以合法的方式來強制債務人清償債務。通常情況下債權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強制權的,包括扣押財產的行為。但這也不是絕對的,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債主可以扣押債務人的財產。
個人債務追討的手段具體有以下兩種:
一、法律救濟手段。根據《民事訴訟法》在第216條是這樣規定的: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此款即是申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法律依據所在。
二、私力求濟手段。債務人不清償債務,債權人只能向法院起訴,以合法的方式來強制債務人清償債務。通常情況下債權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強制權的,包括扣押財產的行為。但這也不是絕對的,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債主可以扣押債務人的財產。
1、訴訟時效:從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已權益時起3年內向法院起訴。
2、起訴的法院:應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
3、證據的收集:證據方面全面的收集。
4、如果勝訴,法院會依法執行,如果沒有現金還款,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訴訟當中,債務追討的有效期一般為3年,但有特殊訴訟時效規定的則適用特殊的規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1、委託人及其身份號碼;
2、受託人及其身份號碼;
3、主體內容:現全權授權受託人處理委託人與欠款債務人的調查與催款的相關事宜。債務人還款直接匯入我指定銀行賬戶或者收取現金,受託人不接受債務人還款事項。
4、落款:特此委託
5、授權人簽名、日期
6、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一百六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