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史包括五個內容,第一是疾病既往史,主要是看之前有沒有什麼疾病,會影響現在的工作和生活;
第二是家族史,主要是看個人家庭關係,還有家庭背景等,影響工作的發展等;
第三是用藥史,主要是看有沒有藥物過敏,用藥的時候以防會出現併發症;
第三婚姻史,是看有過幾次婚姻,或者沒有結婚,有很多工作崗位要選擇合適的;
第四是生育史,有的工作是要加班熬夜,如果有小孩會有些影響的。
個人史包括五個內容,第一是疾病既往史,主要是看之前有沒有什麼疾病,會影響現在的工作和生活;
第二是家族史,主要是看個人家庭關係,還有家庭背景等,影響工作的發展等;
第三是用藥史,主要是看有沒有藥物過敏,用藥的時候以防會出現併發症;
第三婚姻史,是看有過幾次婚姻,或者沒有結婚,有很多工作崗位要選擇合適的;
第四是生育史,有的工作是要加班熬夜,如果有小孩會有些影響的。
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一方婚前財產可分為以下4類:
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3、婚前財產的孳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孳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個人資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個人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生日,籍貫,婚姻、身體、家庭情況等;
2、工作與經濟情況,包括工作情況和經濟情況;
3、個人喜好,包括飲食習慣、愛好、特長;
4、性格氣質相貌,個人性格氣質相貌的描述;
5、思想觀念 對愛情、婚姻的看法和觀點;
6、意中人標準,填寫意中人的簡單要求;
7、個人獨白,描述自己和自己的意中人標準;
8、個人照片。